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报告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神木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1:21

2023年,神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使命、忠诚履职,奋力推进税收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税务取得新突破。现将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税务建设放在税收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计划,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高质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税企微信群、QQ群,实现企业诉求快速收集、快速响应、快速处置,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印发税费扶持政策宣传资料30000余份,依托税务管家式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开展“新春暖税户”“局长帮您解难题”“一把手走流程”“税费体验师”“2023年中小企业服务月”、税法宣讲进企业等活动,实现税企“市场心率”同频共振,快捷解决税费征缴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方面的管理,有序开展与法律法规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经清理,神木市税务局未制定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等规定,确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重大议事项目清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制部门对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拟审议的“三重一大”和以本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累计审查156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同步通过陕西省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进行线上公示,定期更新执法信息,推进公开透明执法。二是严格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拍摄行政执法示范片,规范入户执法程序和执法语言,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格执行总局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3年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33条。

(三)不断提升普法质效。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渠道,有效推进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堂建设。招募税收志愿者、邀请辖区10余户民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担任税费体验师,实现税企零距离,让税法既能“走出去”,也能“引进来”。

(四)持续深化税收共治。不断完善与公检法的工作衔接机制,与人民法院就法拍案件等进行协作。与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服务神木市市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数据共享,集成数据资源,全面提升合作质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项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党委报告。坚持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和脱岗。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制定具体事项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防范和化解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神木市税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积极建设“枫桥式”税务局。打造“枫麟化语”调解室,成立枫麟小队,制作明白卡、星级调解员公示牌,真正做到听民声解民忧。2023年,共调处化解税费争议192件,被省税务局和省司法厅联合命名为全省税务系统“枫桥式”税务局示范单位。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内控监督。一是推动内控监督体系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对内控平台现有指标进行分级分类,明确应对方式、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等具体事项,撰写分析报告,为优化指标提出建议。积极参与省局“税智控”体系指标创新验证工作,为内控监督体系试点工作提供基层实践经验和数据支撑。二是积极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用“红脸出汗”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进行责任追究共计11人次。

(二)推进政务公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回应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诉求,及时回复纳税人的各类咨询,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税务工作透明度。在具体工作中,加强涉及退税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三)推进信用建设。组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相关培训,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A级纳税人开放绿色通道,鼓励纳税人主动升级纳税信用等级。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完善纳税信用评价、修复、补(复)评和动态管理机制,帮助企业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领域打通“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行“税银互动”合作,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有商业价值的融资资本,进一步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以“智慧税务”建设为导向,紧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建设“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窗口办税兜底”的税费服务体系,足不出户、指尖轻点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二是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2023年神木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使用率达90%。依托电子税务局的征纳互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远程办理业务182笔。三是多措并举做好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落实工作,紧跟省局、市局推广步伐,推进各项上线工作稳步落实。四是以大数据建设为基石,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积极构建“以数治税”格局,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事项”重点监控,着力构建“数据+规则”和“信用+风险”税收征管模式,切实强化税费种的监管管理,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督。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治建设核心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3年度通过会前学法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法4次,党委中心组学法12次。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神木市税务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加快法治税务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法制化建设还需要加力,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不断加强。二是一些税务干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

十二、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计划

下一步,神木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执法基础,优化执法方式,切实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一)强化税收法治思维,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是树立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依法维权,以法治思维构建税收秩序,以法治方式化解税收矛盾。推进精确执法,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深度融合。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主动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提高税务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日常工作的问题,加强对全局人员的各项政策业务培训。

(二)厚植“枫桥经验”沃土,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一是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为导向,精简服务流程、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执法方式,逐步建成集税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大功能为一体的基层税收治理综合体,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二是构建“司法部门+税务”涉税协作新格局,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与税务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提升税收治理、涉税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税收公平、司法公正、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三)打造税务普法矩阵,推进税务品牌建设。一是优化税务管家服务制度,开展税务管家训练营,多角度、多维度提升税务管家理论水平,切实发挥税管家专业普法优势。融普法教育与普法宣传于一体,坚持多方联动,统筹各方等资源,深入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融入税收工作和法治实践,让税法遵从形成风尚,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聚力品牌效应,推进“忠勇神木,税心向党”党建品牌、“税赋麟州”支部品牌、枫麟小队调解员品牌、税务管家服务品牌、普法讲师品牌等的建设,将品牌建设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彰显影响力,启航新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