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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贺世强、贺丹丹)

编号20240056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35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2-8390381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贺世强、贺丹丹房屋所有权证书神木市锦界镇4区01幢-1至2层522.72㎡商业、金融、信息神木房权证锦界镇字第09134646号
2贺世强、贺丹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神木市锦界镇4区01幢-1至2层174.24商服用地神国用(2012)第WG003377号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