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自然资源 / 不动产公告 / 正文

遗失公告(毕华雄)

编号20230001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神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35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2-8390381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毕华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神木市神木镇惠泉路北杨伙盘煤矿家属楼1号楼1单元401号55.5㎡住宅神国(2000)11133号

神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