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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蔡杰、黄琪艳)

编号20220056

   

       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陕0881执恢589号和神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陕0881执恢589号,我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将蔡杰、黄琪艳位于神木市新村馨苑小区13幢2单元901号,神木房预神木镇字第09312936号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