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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贾美林、马治荣)

编号20220045

   

       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881执恢2425号之一和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恢2425号之一,我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将贾美林、马治荣位于神木市麻家塔办事处西沙农行家属楼6幢5单元402号,神木房权证神木镇字第09134760号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