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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白瑞英、孟二利)

编号20220033

   

       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881执恢995号之三和神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恢955号之三,我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将白瑞英、孟二利位于神木市神木镇新村滨河路西仕嘉名苑6幢1单元401号,神木房预证神木镇字第09311211号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