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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张西兵、罗玲)

编号20220030

   

       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881执恢1557号和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陕0881执恢1557号,我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将张西兵、罗玲位于神木市神木镇阳崖沟朝阳小区1号楼3单元501号,神木房权证神木镇字第09146516号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神木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