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
榆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繁體
登录
注册
退出
无障碍碍浏览
本站支持IPv6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神木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自然资源
/
土地资源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首次登记的通告
索引号
116108210160845956/2024-000191
发布时间
2024-01-10 15:27
来 源
自然资源局
摘 要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函〔2020〕61 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 2023 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29 号)文件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全省 96 个自然保护地和 4 条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5:27
打印
保存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首次登记的通告(2).pdf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