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2003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神木县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工业广场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有限公司煤矿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意 向 用地者 | 用地 位置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面积(平方米) | 出让价格(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神木县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 | 大柳塔镇乌兰色太村 | 神木县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工业广场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 工业用地 | ≥0.7 | ≥40% | ≤20% | 50 | 121006 | 1168 | 6105519BA0340 |
神木市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有限公司 | 孙家岔镇刘石畔村 | 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有限公司煤矿附属设施项目 | 工业用地 | ≥0.7 | ≥30% | ≤20% | 50 | 18116 | 177 | 6105519BA0338 |
一、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照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三、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5日
联系地址: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912-8305605
联系人:刘世峰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