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神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神现农字[2017]2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符合《神木市尔林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该项目拟选址在尔林兔镇贾家梁村,用地面积不超过5.6176公顷(设施农用地5.6176公顷)。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三、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项目用地时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叁年。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