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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塔镇石拉沟社区移民搬迁 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神国土资预发〔2017〕122号
来源:神木市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14:47

店塔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对石拉沟社区集中移民安置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店政发[2017]127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纳入《神木市店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该项目拟选址在店塔镇石拉沟组,用地面积不超过2.6062公顷,其中农用地0.4969公顷(天然牧草地0.4969公顷)、建设用地1.5935公顷(采矿用地1.5935公顷)、未利用地0.5158公顷(河流水面0.5120公顷、内陆滩涂0.0038公顷)。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三、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叁年。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