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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建设凤凰塔LNG加气站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神国土资预发〔2017〕93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11 10:51

陕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公司报来《关于陕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神木凤凰塔加气站办理用地预审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符合《神木市沙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该项目拟选沙峁镇凤凰村,用地面积不超过0.3000公旱地0.1245公顷、有林地0.1755公顷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三、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项目用地时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年。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