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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编制询价采购公告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编制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编制(以下简称“供地计划编制”)

2.预算金额:200000.00元

3.最高限价:无

4.采购需求:供地计划编制,1次,采购预算:200000.00元,项目概况:供地计划编制项目,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供地计划编制

5.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询价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且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2、询价供应商应授权适格的人员参加询价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2020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节假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609室。

四、获取询价文件须携带:

1、询价供应商介绍信;2、获取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

五、询价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日下午13:30-14:00时;

六、询价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及询价时间:2021年4月2日下午14:00时;

七、询价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609室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询价组织单位: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神木市神华路

联系人:刘世峰

联系电话:09128305605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