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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神木镇西沟办事处沙沟峁村四组 建设新农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神木镇西沟办事处:

你办沙沟峁村民委员会报来《沙沟峁村四组新农村附属设施预审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复函如下:

一、该项目拟选址在西沟办事处沙沟峁村,用地面积0.7676公顷(灌木林地0.7676公顷)。项目已取得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神木镇西沟办事处沙沟峁村四组建设新农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神发改发[2016]451号)。

二、该项目选址符合《神木市神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积极完成新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对拆旧区的拆除工作。在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我局现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