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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市伟华煤炭货物储运中心 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神木市伟华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神木县伟华煤炭货物储运中心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神伟煤函[2018]2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已列入《神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2006-2020年)文本,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该项目拟选址在店塔镇辛伙盘村,用地面积不超过24.0826公顷(旱地2.8439公顷、有林地0.0959公顷、其他林地3.1315公顷、灌木林地15.3721公顷、天然牧草地2.2232公顷、铁路用地0.3059公顷、裸地0.1101公顷)。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三、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项目用地时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叁年。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