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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项目 预审初审意见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榆林市引黄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申请办理榆林市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榆黄建字[2018]21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陕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的建设对有效解决榆林能源化工园区的供水问题,加快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神木市高家堡镇、栏杆堡镇、神木镇、沙峁镇、马镇镇,在神木市拟建泵站6座,变电站2座,大坝一座长540米、高100米。本引水工程等别为Ⅱ等,规模为大(2)型,项目估算投资总额149.5324亿元,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在神木市拟用地规模351.290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26.1501公顷(耕地26.6106公顷,林地99.5936公顷,草地199.9459公顷),未利用地25.1400公顷。该项目用地不符合《神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但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神木市相关部门已按规定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随预审材料同时上报。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在神木市拟用地规模351.2901公顷,其中大坝用地5.8383公顷,泵站及变电站用地19.2785公顷,泄洪道用地0.3516公顷,水库淹没区用地325.8217公顷。该项目为水利工程项目,目前国家和陕西省尚未明确具体用地标准,根据国土资厅发[2015]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照规定组织编制了项目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报告。

四、其他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经核实,该项目用地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该项目尚未动工,无违法用地。

五、小结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我局对榆林市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用地预审进行了初步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进行用地预审,请予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武小龙 0912-8305604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