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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市瑞诚煤化有限公司制气车间 升级改造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神木市瑞诚煤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制气车间升级改造(富氧干馏煤制气)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神瑞煤字[2018]7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符合《神木市高家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该项目拟选址在锦界工业园区,用地面积不超过10.5474公顷(灌木林地9.8362公顷、建制镇0.2433公顷、采矿用地0.4679公顷)。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三、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项目用地时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叁年。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