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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河新区至店塔工业区大桥工程 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滨河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办理新区至店塔工业区大桥项目土地预审的报告》(神新办字[2018]11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选址纳入《神木市麻家塔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神木市店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该项目拟选址在滨河新区和店塔镇店塔村,用地面积不超过2.2204公顷(公路用地0.8973公顷、水工建筑0.4226公顷、河流水面0.2646公顷、内陆滩涂0.6359公顷)。项目四址以测量报告坐标为准,项目用地范围不得擅自变动,并不得改变拟用地块土地用途。

三、根据本批复文件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在建设用地审批前不得使用土地,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罚。

四、项目用地时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有效期为叁年。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