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
挂牌文件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0二0年十月十九日
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挂牌文件
目 录
1.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3. 神木市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4.矿业权竞买承诺书
5. 竞买资格确认书
6. 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7. 授 权 委 托 书
8. 成交确认书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神资规采挂告字〔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的规定,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挂牌出让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矿产资源简介
1.采矿权名称: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3.地理位置: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
4.矿区面积:0.039平方公里
5.开采深度:1126--1109米
6.资源储量:48.47万吨
7.出让年限:3年
8.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 X | Y |
1 | 4276710.72 | 37425546.49 |
2 | 4276839.00 | 37425720.51 |
3 | 4276712.48 | 37425840.68 |
4 | 4276567.49 | 37425656.53 |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以出让合同中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3日,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3日,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六楼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地点为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时至2020年11月27日17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411办公室
联系人:王佳佳、李栋
联系电话:0912-8305689 0912-8390109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9日
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的规定,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挂牌出让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矿产资源简介
1.采矿权名称: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3.地理位置: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
4.矿区面积:0.039平方公里
5.开采深度:1126--1109米
6.资源储量:48.47万吨
7.出让年限:3年
8.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 X | Y |
1 | 4276710.72 | 37425546.49 |
2 | 4276839.00 | 37425720.51 |
3 | 4276712.48 | 37425840.68 |
4 | 4276567.49 | 37425656.53 |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以出让合同中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竞买对象及资质条件
1.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人应当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严禁借用他人资质参与竞买。
4.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5.法人代表、实控人或委托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单位,被列入“失信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告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3日
2.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11月16日9时至2020年11月27日17时止
3.地点: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411办公室
四、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竞买书面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采矿权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五、挂牌出让规则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31.63万元。
2.本次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的报价。
3.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每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经确认后更新挂牌价格。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采矿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5.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采矿权竞得人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本次挂牌出让结果无效。
6.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到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六、 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矿权因勘查程度偏低,矿山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一旦竞得,签订《采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2.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3.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4.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林地、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费解决。如不能解决,概不退还任何出让款项。
5.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七、其他事项
1.出让人保留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确定其他出让方式的权利,具体出让方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挂牌出让出让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前往。
3.采矿权人未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的,(因不可抗力因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除外)的,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收回采矿权。
4.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5.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sm.gov.cn)等有形媒体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并告知竞买人。
6.本公告由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411办公室
联系人:王佳佳、李栋
联系电话:0912-8305689 0912-8390109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9日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报名时间:2020年 月 日
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 ||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
申请单位名称 |
(加盖公章)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
注册资金 | ||
法人代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申 请 单 位 简 介 |
矿业权竞买承诺书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方已详细阅读你局 年 月 日发布的《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对你局提供的挂牌文件及地质资料均无异议,自愿参与竞买,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我方对参与竞买的矿权所在矿区情况已充分了解,对投资的回报和风险已有足够认识,对申请新立采矿权的相关规定已清楚。
2、我方接受在成为竞得人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我方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我方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3、我方对挂牌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竞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留存联)
:
你公司(单位) 参与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竞买所交竞买承诺书我局已收到,具备竞买人资格。请持此确认书并带上有效身份证明于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竞买活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竞买,视为你公司(单位)自动放弃参加竞买。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 月 日
…………………………………………………………………
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回执联)
:
你公司(单位) 参与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竞买所交竞买承诺书我局已收到,具备竞买人资格。请持此确认书并带上有效身份证明于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竞买活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竞买,视为你公司(单位)自动放弃参加竞买。
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 月 日
采矿权挂牌出让报价单
矿权名称 | 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 | 由 竞 买 人 填 写 |
竞买报价 | 人民币: 元(大写) ¥: | |
竞买人 | 名称: (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 (签名) | |
收到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由 出 让 主 持 人 填 写 |
挂牌主持人 | (签名) | |
确认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号: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参加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挂牌出让活动,全权处理挂牌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本人对受托人在竞买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及行为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27日对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最终确定 为竞得人。现将有关事宜确认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神木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沟建筑用砂二矿
2.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3.地理位置: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
4.矿区面积:0.039平方公里
5.开采深度:1126--1109米
6.资源储量:48.47万吨
7.出让年限:3年
8.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号 | X | Y |
1 | 4276710.72 | 37425546.49 |
2 | 4276839.00 | 37425720.51 |
3 | 4276712.48 | 37425840.68 |
4 | 4276567.49 | 37425656.53 |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以出让合同中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该采矿权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三、竞得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及全部出让程序无异议。
四、请竞得人务必在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持此确认书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竞得人须在与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本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按规定期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本次挂牌出让结果无效。
六、本《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生效,一式两份,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得人各执一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加盖公章)
竞得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