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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政办发〔2020〕41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26 09: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神木市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神木市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印发陕西省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和技术指导两个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我市于2010年制定并公布了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2018年按照省市要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完善,并于201911日起实施。但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两类,且目前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仅为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未涉及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按照《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和技术指导两个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19号)文件要求目前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地方,要按照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的要求调整方法、重新进行测算;已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地方,符合新法规定的,继续执行,不符合新法规定的,按照新法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内涵调整完善,并重新公布后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同地同价原则

征收同一区片内,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客观收益水平、供求状况、人均耕地数量等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不因征地目的不同而有差异,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二)科学合理原则

合理划定区片,科学测算补偿标准,实现标准的科学性、现势性和可操作性。

(三)协调平衡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上不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水平,综合平衡相邻区片间补偿标准,做到征地补偿总体水平相平衡。防止新旧征地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引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公众参与原则

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范围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全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农用地。

(二)明确区片综合地价内涵和基准点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区片综合地价要在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后,通过划分区片、并且每个区片测算一个价格的方式予以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低于内涵可比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基准点:神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基准点为202011日。

(三)区片综合地价测算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481号),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制定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城镇规划区范围外制定了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对于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区域,无论区片范围是否发生变化,本次都需要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新要求,以耕地为基础,采用农用地收益价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等2种方法重新测算区片综合地价。

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原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区域,本次区片范围发生变化的,以耕地为基础,采用农用地收益价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等2种方法重新测算区片综合地价;区片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即可采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法评估区片综合地价,也可采用上述2种方法重新测算。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数据为基础,同一区片内不同类型农用地的质量存在明显差异的,可以设定地类调节系数进行调节。农用地按照一级类,耕地按照二级类设定。

(四)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后,按照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合理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各自比例。

(五)成果审查

区片综合地价测算结果,上榆林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数据平衡,待市级完成数据平衡后,提交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平衡。确保征地补偿标准总体合理,符合实际。

(六)组织听证

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确定后,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七)成果公布

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41-420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组织人员培训,准备相关基础资料。

(二)工作实施阶段(421-531日)

1.外业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全面开展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组织人员针对工作区域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区片划分范围,汇总分析基础数据,建立评价数据库。

2.数据测算阶段。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划分的区片,结合农用地分等结果,考虑测算范围的土地利用状况和农业经营状况调查数据,综合分析确定区片土地收益,根据农用地收益价格修正法、征地案例比较法等确定区片综合地价。

3.成果编制阶段。经过数据分析、测算、分片确定标准、听证等程序后,编写完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三)听证阶段(61-620日)

对经过省级审核、平衡后的数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在充分吸收听证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文本、图件、数据库等成果。

(四)成果验收阶段(621-715日)

对完成的最终成果,提交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成果一并上报备案。

五、责任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做好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准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选聘技术协作单位;划分区片范围,开展区片价格调查,建立区片地价数据库,组织项目成果的听证、验收及上报。

市财政局:负责将工作经费足额纳入预算,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市发改科技局:负责提供近几年重点项目规划市域内有关粮食价格资料。

市司法局:负责对项目工作程序和成果听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主要作物播种面积、产量等资料

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城市规划、园区规划及乡镇规划等相关资料。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工作范围内近3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统计数据。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界线的认定,提供最新的行政区划数据。

市人社局:提供或协调提供工作范围内城镇居民、农牧民社会保障相关基础资料及数据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权方面的资料,并协助做好林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界线的认定工作。

业园区:负责提供园区规划范围,并配合做好园区内区片的划分等工作。

各镇街:负责配合开展基础资料调查,提供各行政村土地面积、人口,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人均耕地面积、社会保障情况等资料,协助做好外业资料收集。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全市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提高政治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工作程序及时、高效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职责明确、履职尽职,加强协同配合,互通信息。对区片的划分、初步测算标准要及时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征求多方意见,对存在的困难及时给予协调解决,确保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神木电视台、新闻网、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

做好技术培训市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对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加强与技术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顺利完成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