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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24 16:51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神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了进一步巩固我市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解决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加快建设步伐,力争至2020年新建8所、改扩建10所公办幼儿园,建成7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市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9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

(二)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创新管理引领机制,提升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到2020年建成6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6所以上市一级一类幼儿园、12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

(三)创新教师补充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专业达标率70%以上,幼教骨干体系基本形成。

(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向高质量、高品质方向发展。打破收费限制,优质民办幼儿园除享受财政补贴外,可以向家长收取适当费用,办高端幼儿园。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公办标准化幼儿园的建设步伐,解决入公办园难所引发的社会问题。2017年新建3所、改扩建3所;2018年新建2所、改扩建1所,接收国有企业4所幼儿园改为公办园;2019年新建1所、改扩建1所;2020年新建2所、改扩建1所。

2.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城镇小区按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新建1500户以上的城镇小区必须配建标准化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2020年底前,城镇小区要按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3.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机制。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所占比例,保障绝大多数适龄幼儿能够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提升普惠水平。达到榆林市一级一类及以上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园,打破收费限制,除财政补贴以外,可以向家长收费,办优质幼儿园。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建立市内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先用于补充公办幼儿园。每年招聘部分大专及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人员,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幼儿园必须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地位,坚决杜绝“虐童”事件。同时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对随意侮辱、诋毁幼儿园和教师的行为予以惩戒,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教师骨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园长大讲坛”。“幼儿教师技能大练兵”和“名优教师建设工程”,完善幼儿教师年度业务考试制度。2018年起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市幼儿园园长大讲坛;每学年组织一次幼儿教师业务知识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幼儿教师技能大赛,举行一届神木市幼教能手、幼教骨干、幼教带头人评选并予以奖励。通过活动培养一批神木幼教骨干和研究型、专家型园长。

4.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本期内继续与西安文理学院合作,对幼儿教师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同时利用寒暑假对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积极支持幼儿园教师参加各类培训,鼓励开展园际之间教师交流和巡回支教工作,提升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园教师专业素养。

5.切实保障教师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园聘教师实行最低工资限额制和基本工资12个月制。完善幼儿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实施“五彩七星”《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精神为核心,实现“教师专业化、课程游戏化、保教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资源信息化、家园共育一体化、质量监测常态化”七大发展目标,使广大儿童享有一个快乐的“五彩”童年。

2.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积极开展省级保育员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加大保育员培训力度,提升全市保育工作整体水平。

3.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计划2018年和2019年分别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建成市一级一类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4所,省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1个,培育1所省级、2所市级、3所县级幼儿园文化建设基地。深入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4.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完善学前教育科研机构。创新教科研形式,开展内涵发展专项研究,推动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市教研机构要配齐专兼职教研员,落实兼职教研员待遇。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以学前教育联合体划分教研员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着力解决学前教育教科研薄弱问题。本期内,确立10个省级研究课题。

5.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至2020年,培育6个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四)强化幼儿园管理

1.完善监管机制。继续实行学前教育发展联合体制度,建立园际合作共赢机制,保障学前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高效共享,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及民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公示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精细化常规管理。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3.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要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同时,要主动接受公安、卫计、市场监管、安监、食药监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加强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的管理,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车辆接送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要经市政府校车管理部门批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顺利推进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责,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计划顺利实施。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教育局负责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建设质量、设施设备配置、办园行为、保教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发改局会同教育局共同做好项目规划实施工作;审计局会同教育局共同做好项目审计工作;财政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基本建设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物价局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国土局和住建局会同教育局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建设移交使用等有关政策;卫计局要严格落实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机构的指导、监督责任;综治、公安、市场监管、安监、食药监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幼儿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幼儿园营造平安的发展环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幼儿园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二)加大投入,保障发展。

1.建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提高。

2.落实专项补助资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除中省补助资金外,其余项目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按照《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为第一期、第二期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配齐设施设备。市财政每年给予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每年设立奖励资金,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每年设立贫困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省级示范、市一级一类、市级示范幼儿园验收并挂牌的幼儿园,市财政予以奖励。

3.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监管。

(三)营造氛围,形成合力。

1.优化幼儿园外部环境,营造健康优美的幼儿园文化环境,从净化、绿化、美化入手整治园容园貌,创设各种文化设施,开辟阅览室、宣传栏、图书角、工会活动室、展览区等思想、文化教育阵地;悬挂张贴名人名言挂图和幼儿书画作品;开辟图书角、知识长廊;园内建设小绿地、小花池、沙池、植物园等,并凸显地区文化特色;入园、离园时间播放轻松欢快的轻音乐,让师幼在其中得到美的享受,沉浸在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之中,呼吸清馨高雅的文化气息,使幼儿随时随地受到感染与熏陶。

2.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引导、培育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理念,共同完成孩子的教育。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六一”儿童节、家访、家长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家长解读《指南》,帮助家长理解《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内涵,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观察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提高家长育儿能力,形成合力,实现家园互动合作共育。

3.坚持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借助媒体、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普及学前教育基本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