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信息 / 文件公开 / 正文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政办发〔2021〕59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23 10:02

相关图解:《神木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试验区,石峁遗址管理处:

《神木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5

神木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榆林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榆政办函〔2021〕88号)和《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神政办发〔2020〕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精准分类、精细管理”为抓手,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巩固已有2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成剩余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垃圾分类工作,打造滨河新区街道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打造店塔镇、锦界镇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居住区、单位达标率稳定在80%以上三是实现试点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均达90%以上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覆盖率达到3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政策配套体系

1.制定政策性文件。2021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并纳入神木市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出台《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及管理办法》。2021年7月底前,出台神木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并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分析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镇街、部门、单位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分析研究生活垃圾分类问题,解决垃圾分类瓶颈,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二)形成点面覆盖体系

1.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2021实现公共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相关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施的全覆盖。年底评选20个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进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中心)

2.深入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有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和无物业企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两类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市住建局主管责任部门。无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负责统筹管理,镇街主管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3.全面推进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全市所有市政道路、广场、公园、游园、汽车站、火车站、各类办事大厅及旅游、文化、医疗、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各管理主体按照《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详见附件)要求进行设置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教体局、工贸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

4.高质量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7月底前,新建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1年9月底前,高标准打造滨河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滨河新区街道

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主要推行“两分法”模式(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有条件的行政村推行“两次四分法”模式(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其中不可腐烂垃圾包括: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2021年,店塔镇、锦界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其他镇街分别建设2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推进硬件设施体系

1.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按照《神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投放频次、投放方式,合理配置标识准确、数量充足的投放设备,居民小区设置一个大件垃圾收集点(10平方米左右)和一个废旧衣物回收箱,尽量与可回收物收集点合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备要符合密闭、机械化作业要求,颜色、标识统一规范,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推进“撤桶并点”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投放点和投放督(劝)导员,为居民免费发放四分类垃圾桶,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2021年8月底前,全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示范单位、示范片区以及其他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场所的设施设备配置到位(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改造提升生活垃圾收集房。2021年10月底前,将城区9座垃圾收集房升级改造“垃圾分类驿站”作为周围片区居民定时定点垃圾分类回收的“环保屋”、积分兑换的“小超市”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推进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园林垃圾、大件垃圾收运队伍,采取定时定点或预约收集的方式收运大件垃圾。2021年11月底前,建成园林绿化垃圾循环利用处理中心和大件垃圾拆解中心(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再利用率。与本地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深度合作,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回收等多种方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高值化,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效衔接。与分布广泛的塞邻便利店、政府放心早餐点等便民服务行业合作,进行可回收物积分实物兑换和生活垃圾分类奖励积分换实物工作,让群众方便实惠、愿分乐投。2021年9月底前,城区建成可回收物投放、收集、运输、分拣、再利用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2021年10月底前,建成城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工贸局、供销社)。

5.提升厨余垃圾处置能力。在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社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就近布局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多点位集中就地处理。提升改造餐厨垃圾处理厂,新配置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处理设备,2021年底前,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升至50吨。规范管理餐厨垃圾收运台账,详实记录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对偷倒、售卖餐厨垃圾的行为重处重罚(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6.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和装饰装修垃圾末端处置项目建设。建设吴庄则建筑垃圾处理场,探索引入资源再利用加工企业或建筑垃圾分选设备,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7.提升其他垃圾处理水平。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化管理,实施填埋区雨污分流工程,规范处置渗滤液和污泥,禁止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延长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使用年限。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8.完善有害垃圾规范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工作明确有害垃圾储存点、收运线路及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20218月底前,城区建成1座有害垃圾暂存点,与榆林麻黄梁有害垃圾处理厂达成合作协议,实现有害垃圾付费无害化处理,并做好有害垃圾贮存、转移、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卫健局)

9.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农村要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可腐烂垃圾运送至村级阳光堆肥房或机器堆肥房。不可腐烂垃圾中可回收物到镇(村)垃圾兑换超市兑换日用品,或由再生资源公司进行回收。其他垃圾运往镇垃圾中转站再统一运至最近达标垃圾填埋场或城区垃圾处理场统一填埋。有害垃圾运往城区有害垃圾暂存点。农村逐步取消主干道旁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池、垃圾中转箱,实现垃圾从投放、清运到处理全过程不落地(责任单位:各镇街)。

(四)完善社会动员体系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2021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神木电视台、神木广播电台每天定期刊播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神木报和神木新闻网在固定位置刊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语。各公共机构要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宣传栏经常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2.做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基层干部、生活垃圾分类督(劝)导员和志愿者入户宣传,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7月底前,街道社区成立生活垃圾志愿者服务队伍,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

3.发挥教育引领作用。用好统一编印的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普及减量及分类的知识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每周安排1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学习或实践课,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2021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类学校垃圾分类知晓率100%(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积极开展各种大型宣传活动。组织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活动,培养市民绿色生活方式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分类氛围。2021年10月底前,建成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和主题广场,每个小区设置1个科普宣传点(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城管执法局)。

(五)健全工作推进体系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2021年9月底前,全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示范单位(居住区)和示范片区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安排专人记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信息(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大培训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2021年8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督(劝)导员队伍建设。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兼)职人员,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办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分类督导员、每5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的标准,建立街道、社区督(劝)导员队伍,同时,市住建局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公司按标准要求配备垃圾分类督(劝)导员,全力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8月底前,示范单位(居住区)和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劝)导员配备到位、培训到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市住建局)。

4.强化党建引领。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管公司、志愿者“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一次扫盲式培训通过授课、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做到党员干部培训全覆盖党员干部要结合“双报到”工作,每年完成不少于6个小时的“桶边指导”和志愿服务,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机关事务中心)。

5.强化监督惩戒。充分发挥城管执法保障作用,切实加强单位和个人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强化结果应用,对各类单位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纳入相应的信用惩戒,探索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科技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建立专班,安排相应经费,责成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组织机构、专职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到市城管执法局(联系人:杨丽,联系电话:16609123569)。

(二)夯实工作责任。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列出详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月通报工作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产业园区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设备设置以及培训、宣传等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四)强化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全市季度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季度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自评,并分别于2021年9月5日、12月5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

 

附件: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