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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下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2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关于开展2022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原则,突出重点,全面发力,聚焦农资产品、厕改产品、清洁取暖产品、建材产品、儿童和老年用品等消费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农民的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治产品:农资产品、厕改产品、清洁取暖产品、建材产品、儿童和老年用品等消费品。

(二)重点监管环节:一是夏种秋收等农资产品使用旺季;二是农村批发市场、经销门店和网售农资产品销售企业;三是农村建材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和农村集贸市场、商超、小卖部等农村消费品重点经营场所。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工作落实,我局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吴文才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高邦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员:李小梅综合业务股副股长

刘艳综合业务股成员

高飞霞综合业务股成员

雷月梅综合业务股成员

刘志会综合业务股成员

刘航综合业务股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股,办公室主任由高邦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质量抽查。一是聚焦农资产品,以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重点对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销商和批发商进行抽检,从源头上把控农资产品质量。二是聚焦侧改产品、清洁取暖产品。加大卫生陶瓷、五金洁具、化粪池、热泵、太阳能取暖设备、热风机、燃气壁挂炉等产品的抽查力度,加强与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三是聚焦儿童和老年用品等消费品,加大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儿童用品和老人服装服饰、老人鞋等老年用品的抽查力度,严查涉及身体健康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从严从快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四是聚焦建材产品,重点针对农村建筑使用量较大的水泥、钢筋、砖等产品,增加农村建材销售市场监督抽查频次和覆盖面,确保辖区内建材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大农资产品、儿童消费品等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抽查结果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通报电商平台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处理措施。督促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管理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抽查不合格产品同步通报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及时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二)开展专项检查。一是摸清行业底数。要摸清辖区内农资产品、厕改产品、清洁取暖产品、建材产品、儿童和老年用品等企业数量及产品质量信息,建立企业库。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和农村建材销售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仿冒、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农资产品,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植物保护机械、轮式拖拉机是否经过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重点检查儿童和老年用品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标注明确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的玩具、家用燃气具、家用电气电子产品等是否经过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等。三是督促农村商品经营者把住农村消费品进货关口,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识,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销售产品质量;积极引导农村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三)查处违法行为。一是查处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无批准文号、无品种审定、无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超范围经营等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化肥有效成分不足或不符,农膜、滴灌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问题的查处。二是以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和农村集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突出高海拔、高寒农村地区,严厉打击虚标乱标、以次充好等清洁取暖产品违法行为。四是重点针对农村建筑使用量较大的水泥、钢筋、砖等建材产品,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和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移送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确保问题治理取得实效,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四)排查安全隐患。一是针对舆情反映较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产品,加强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向风险隐患企业告知风险,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增强安全消费意识。二是以高海拔、高寒农村地区为重点,严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清洁取暖产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实施召回。三是突出农村建材市场管理,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对排查中发现隐患大、问题紧迫的风险,要集中从严从速整治,及时处置并追溯问题产品流向。

(五)推进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与“护农”工作深度融合,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及时将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推动联合惩戒,提升监管效能。

(六)强化宣传教育。一是针对监管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促进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控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结合消费提示、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等,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利用图书室、广播站、文化站、乡村中小学等活动场所,持续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宣传,通过现场讲解、发布产品消费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印发宣传册或挂画等农村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调动广大农村消费者重视产品质量参与质量共治的积极性,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培育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商标品牌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三是畅通农民依法维权的渠道,依托12315平台和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构建社会举报网络,全面推动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6日):认真部署安排,可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护农”行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二)专项整治阶段(8月16日-10月20日):按照行动方案,围绕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有序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专项监督检查、风险隐患排查、违法行为查处和宣传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外报刊、网站、新媒体等的作用,向社会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的成果。

(三)汇报总结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收集汇总有关数据资料,认真做好监管情况分析,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工作特点,提炼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及时上报市局。

六、保障措施

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手段,落实落细监管责任,切实抓出工作成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方面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明确由局领导主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综合业务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信息的汇总、报送和工作总结。各领导小组成员全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