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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下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榆市监发〔2022〕11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监管,做好强制性标准宣贯。一是对辖区内中小学课业薄册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近视防控课业薄册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二是组织课业薄册生产销售企业以及中小学开展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近视防控课业薄册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课业薄册产品符合国家最新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聚焦重点区域,强化产品质量监管。聚焦辖区内印刷企业、新华书店、文体商店及商场、超市销售的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一是检查经销单位购进记录及索证索票落实情况,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二是检查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标识标注是否规范合法,是否有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是在开学季、节假日、集中促销等时间节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验中小学近视防控课业薄册内内心纸张的定量,平滑度,荧光亮度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强化执法监管,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对涉嫌生产销售中的中小学近视防控课业薄册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未获得近视防控国家专利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在中小学课业薄册产品上使用“康复”“近视克星”“降低度数”“近视治愈”等误导性宣传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进行查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13日至4月25日)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联系,掌握中小学课业薄册使用情况,收集课业薄册生产和销售单位信息,建立企业台账,组织开展相关国家政策的宣传学习,更好地普及《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强化各经销企业及相关单位对符合国家标准的近视防控课业薄册产品的认识。

(二)整治提高阶段(2022年4月25日至9月23日)。一是结合前期对相关企业主体的摸排、宣传情况,及时约谈本地相关企业,要求其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进行自查自纠。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结合开学季,加强对生产和经销企业的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提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课业簿册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机制,确保治理效果。要建立信息通报、举报响应、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同教育、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交流联系,主动协作配合,建立对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监管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将此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净化中小学课业簿册产品市场,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