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神政发〔2015〕13号)、《神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神政发〔2012〕145号)、《神木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神政办发〔2015〕2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神木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神财发〔2016〕48号)文件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局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结合实际,我们进行认真研究,现提出了我局2017年预算,请贵局审核。
一、基本情况
人员情况: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7个,本局行政编制人员13名,在职人员11名,退休人员11名;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73名,退休人员1名。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二)2017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县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四品一械”安全。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加快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续工作。
2.强化稽查工作,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县场监管。
3.继续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
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
5.加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我县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我县全面免费医疗节约更多财政成本。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7.加强保健品、化妆品监管。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18.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734.81万元,项目支出184.16万元。
四、收支预算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编制口径
按全额预算单位编制正常经费预算,人员、车辆等基础数字均以2016年12月底为准。
(二)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1、工资福利支出:544.5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4.72万元,其中小汽车两辆每车每辆年预算8万元,食品药品检验车一辆经费8万元,共预算计16万元;工会经费预算7.6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7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共计预算125.56万元。以上三项共计734.81万元。
(三)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184.16万元
1、食品抽检费106.50万元
2、各镇(办事处)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77.66万元
以上两项共需事业发展工作经费184.16万元。
综上所述,共需预算918.97万元。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