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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神政发〔2015〕13号)、《神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神政发〔2012〕145号)、《神木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神政办发〔2015〕2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神木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神财发〔2016〕号)文件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局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结合实际,我们进行认真研究,现提出了我局2017年预算,请贵局审核。

一、基本情况

我系统共有预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

总工会行政编制人员4名,离退休人员共5名(离休1名,退休4名)。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九项工作:

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1、推行办事公开,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及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从严控制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推进新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积极推进建立一条街、楼宇、商贸市场等区域性或行业性工会建设,全面完成市总下达2016年度建会和会员入会任务。

3、继续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推行2个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样板单位。

4、继续抓好市、县重点镇(办)工会建设任务,巩固已建成的重点镇(办)工会工作,积极引导重点镇(办)工会工作深入基层。

5、继续抓好县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困难援助帮扶体系。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维权救助活动。

6、做好 “五一”劳模座谈会和关爱劳模工作。

7、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宣传,完成职工互助保险投保任务。

8、做好“关爱女职工”活动,举办好“三八”女职工节日活动,深入开展困难女职工关爱、培训和健康检查活动。

9、发展职工文化事业,举办好“三八”、“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职工文体活动。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93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36.28万元。全年支出预算936.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906.28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四、收支预算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编制口径

总工会均按全额单位编制正常经费预算。人员、车辆等基础数字均以2016年12月底为准。

(二)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1、正常经费预算906.28万元

(1)工会经费879.66万元;

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需工作经费879.6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共计预算26.62万元。

2.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预算30万元

困难职工援助配套资金30万元;

为了进一步推进送温暖活动和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2017年底将全面摸底我县困难职工,实行救助活动,需经费30万元。

综上所述以上2项共需预算936.28万元,请预算批准为盼。

神木县总工会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神木县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神木县总工会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