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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我系统共有预算单位9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4个,报账单位4个。

    民政局局行政编制人员14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共8名(离休2名,退休6名),实际上卡17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0名,遗属补助人员4名,下岗再就业人员3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临聘人员0名;现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综合执法用车0辆,应急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0辆)。

 下属事业单位老龄办(所、站、办)(二级预算单位或是报账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共3名(离休3名,退休3名),实际上卡9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X名,遗属补助人员X名,下岗再就业人员X名,事业单位各种定补人员1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临聘人员X名;现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下属事业单位中心敬老院(二级预算单位或是报账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0名,离退休人员共0名(离休0名,退休3名),实际上卡10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X名,遗属补助人员X名,下岗再就业人员50名,事业单位各种定补人员0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临聘人员15名;现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下属事业单位综合福利院(二级预算单位或是报账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5名,离退休人员共0名(离休0名,退休3名),实际上卡15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X名,遗属补助人员X名,下岗再就业人员23名,事业单位各种定补人员1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临聘人员30名;现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11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

(二)、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织牢民生保障底线。

(三)、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减灾救灾水平。

(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五)、推进社会福利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六)、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符合政策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八)、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

(九)、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十)、协调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强化服务效果。

(十一)、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增强改革创新能力。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

管理方式

财政

供养人数

备注

1

神木县民政局(机关)

行政机关

全额拨款

25

2

神木县救助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5

3

神木县乔岔滩区域敬老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5

4

神木县老龄办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2

5

神木县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参公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0

6

神木县婚姻登记处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2

7

神木县中心敬老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0

8

神木县社会综合福利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5

9

神木县神府革命纪念馆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0

四、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部门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总要求进行,在编报过程中坚持规范编制内容和程序,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省财政及市政府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此次部门预算涉及我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共9个 。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384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42.9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了106.904万,同比增涨2.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所属单位院民生活费的自然增长及各单位专项管理业务费增加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384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1495.46万元, 是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2016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专项业务支出2240.58万元,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予以安排,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及优抚事业保障院民基本生活条件经费。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2.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及新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支出增加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无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清明节接待王兆相及张秀山家属增加招待费3万元,经县政府领导及县财政批准接待。其他费用无增长。(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局机关和民间组管理办公室(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较2016年预算42.6万元增加8.4万元,增长19%,原因是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2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相关附件.xlsx

        民政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