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发展贫困影响评估;开展调研,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实施项目的调研、立项、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考核工作;研究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实施扶贫开发项目的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老区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指导全市驻村工作及贫困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我办属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共有预算单位1个,事业编制人员 14 名(参照公务员执行单位),在职人员13名,实际上卡 13 名,退休人员共 8名.
二、预算收人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303.85万元,其中财公共预算收人303.85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186.6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3.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参与车改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费补贴8.46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办公费4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1.5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117.24万元,其中:
1、办公设备购置费用14.04万元;
2、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13.2万元;
3、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研设计费78;
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聘用技术人员经费12万元。
神木县扶贫办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