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科学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科技发展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省、市制订的科技扶贫、成果推广、社会发展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落实“科技兴农”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全面推进我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有关管理工作等;管理科技事业费、科技专项费,管理全县科技成果工作,做好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奖励、推广和科技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的专利申报工作。
(二)部门情况: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局行政编制人员5名,工勤编制人员2名,实际上卡7名,白领派遣2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3名,实际上卡2名;退休人员4名,遗属补助人员1名。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6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7项工作:
1、做好科技宣传培训工作;
2、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示范;
3、做好工业新技术应用、实验、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
4、做好专利成果推荐申报;
5、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6、积极向中省市推荐我县工农业科技项目;
7、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53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0.27万元,全年支出预算530.27万元,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机关支出 130.27万元,事业发展经费支出4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130.27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三、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一)正常经费预算130.2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9.5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14万元。
(二)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400万元(其中结余资金安排67万元)。
1、2016年科技三项费专项经费预算300万元(其中结余资金安排67万)。
(1)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经费90万元;
(2)工业企业科技技改、新技术试验示范200万元;
(3)科技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科技宣传培训、省市县科技项目日常调研、检查、验收等10万元。
2、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经费100万元。
用于选聘创业特派员团队、个人创业特派员、个人技术特派员。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振兴“三农”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06)22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07)89号)规定,选聘有创业能力、有创业基地的农牧技术骨干或经营能手、致富能手、技术能手创建农业示范户、专业户。
神木县科技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