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神政发(2012)14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局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结合实际,我们进行认真研究,现提出了我局2016年预算,请贵局审核。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局机关编内人员1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员8名,实际上卡23名;下属报账单位建筑统筹办编内人员19名,退休人员2名,实际上卡21名;燃气服务中心编内人员9名,实际上卡9名。全系统共有预算单位9个(住建局机关、市政所、环卫所、监察大队、路灯所、广场公园管理所、统筹办、燃气办、园林所)。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6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改善民生,强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城镇化发展,高速度、高质量、高品位建设“美丽神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建设局机关预算收入1816.5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16.5002万元。全年支出预算1816.50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209.42万元,项目支出1607.0802万元。建筑统筹办预算总收入163.05万元,总支出163.05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163.05万元.燃气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171.06万元,总支出171.06万,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71.06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收支预算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编制口径
我局局机关及所属报账单位3个,均按全额单位编制正常预算经费,人员信息以2015年12月份为准。
(二)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1、正常经费预算
住建局机关:
(1) 工资福利支出:按照单位2015年12月实有在册人数计算,
总金额为130.79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县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位
4000元/人.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人.年,共预算计19.36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总金额为59.27万元。
以上三项基本支出合计209.42万元。
建筑统筹办:
(1) 工资福利支出:按照单位2015年12月底实有在册人数预算,总金额为145.88万元。
(2) 商品服务支出,按县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位2500元/人.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人.年,共预算经费合计6.65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2015年12月份的实际人数为准共计金额10.52万元。
以上三项基本支出共计金额为163.05万元。
燃气服务中心:
(1) 工资福利支出按照2015年12月在册人员预算,总
金额为61.57万元
(2) 商品服务支出,按县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
位2500元/人.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人.年,共计3.15万元。
(3)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共计6.34万元
以上三项基本支出合计金额为71.06万元。
2.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为住建局1607.0802万元,燃气服务中心100万元
(1)住建局城建管护费300万元(常年预算),按照支出类型分为法律法规的宣传30万元;意外伤害的赔偿(人的赔偿、物的赔偿)80万元;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80万元;违章建筑的拆除费用30万元;城市公用设施被盗、破坏后的恢复费用60万元;其他应急费用20万元。
(2)追加2015年综合整治专项经费460万元,
(3)2016年创建经费600万元。
(4)人防警报系统维修维护费5万元。
(5)天然气泄漏报警器补助资金128.205万元。
(6)天然气采暖用户购气价格补贴16.8752万元。
(7)城区旱厕改水厕专项经费97万元。
(8)燃气服务中心是主要负责全县的燃气安全运营以及监管工作、天然气采暖补贴核实、发放的事业单位,为城区的大气污染环境改善起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有效的实施城区禁烧烟煤工作,我们申请专项经费100万元,具体如下:
① 租车费36万元。
② 协调费10万元。
③电脑耗材、设备维护及开发使用管理软件经费6万元。
④燃气安全注意事项短信群发经费4万元。
⑤配置宣传车、制作宣传录音等费用2万元。
⑥书写固定墙体标语4万元。
⑦雇佣临时工工资31.68万元。
⑧办公设备购置6.32万元。
以上专项费用共计100万元。
综上所述,以上局机关、统筹办、燃气办三家预算单位共预算 2150.61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