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河道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水利、水保、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中省市县各级水利水保建设投资计划。
(二)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6个,本局编制人员11名,实际上卡11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272名,实际上卡218名;离退休人员共112名,其中离休4名,退休103名;60年代精减返职干部4名,遗属补助人员34名,下岗再就业4人,伤残人员4人,我系统现有车辆7辆,全部为小车。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加固、病险库坝加固维修项目等;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沙棘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口粮田项目、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一期拦沙项目、煤油气补偿使用费项目等;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河道工程项目、水源工程项目、灌区建设与管理;项目方案编报审查:煤油气补偿使用费项目实施方案编报审查、国营灌区改造实施方案编报审查、方案编报审查。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3396.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全年支出预算3396.28万元,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机关支出659.88万元,事业单位支出273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2771.98万元,项目支出624.3万元。
三、收支预算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编制口径
水务局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均按全额单位编制正常经费预算。人员、车辆等基础数字均以2015年12月底为准。
(二)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1、正常经费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按照2015年12月底实有在册人数预算,共预算1769.8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按县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位4000元/人/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2500元/人/年;事业发展经费均按1600元/人/年;公车改革补助5.5万元/年;小汽车执法单位每年每辆年预算4万元,其他单位每车每年3万。共预算126.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独生子女费、伤残人员、下岗再就业、住房公积金等按标准据实预算,60年代精减人员(包括2015年提高补发部分)共计预算875.83万元。
以上3项共计预算2771.98万元。
2.专项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预算624.3万元
(1) 清水坪水库日常管理费40万元,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与非工程措施专项经费20万元,“十三五”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经费100万元,水利质监站工作经费15万元,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资金150万元,解家堡阳崖沟水资源详查经费100万元,国营渠道段房维修费20万元,《神木县城市供水管网规划方案》编制经费58万元,上述八项共计503万元。
(2)一云渠暗洞清淤费20万元。
(3)二云渠暗洞清淤费20万元。
(4)红花渠暗洞清淤费15万元。
(5)高惠渠暗洞清淤费15万元。
(6)石瑶店渠清淤费20万元。
(7)常家沟水库日常维护费20万元。
(8)防汛办防汛常年经费8万元。
(9)渔政监督站房屋租赁费3.3万元(2015年房租)
神木县水务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