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动员、组织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普及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2、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作。3、开展生育关怀行动。4、依法参与村(居)民自治。
(二)人员情况: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核定编制数为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现有实有人员8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1、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落实经费,抓好示范,力争10%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2、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在每个乡镇创建自治村不少于1个。3、加强计生协会服务品牌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62.8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2.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70.03万元,项目支出192.78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70.0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4.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二)项目支出192.78万元,其中:
1.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专项工作5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作;
2.开展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专项工作20万元,主要用于为城乡计划生育家庭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计生协会经费52.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协会业务。
4.村(居)民自治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村(居)民自治村。
5.生育关怀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家庭生育关怀工作。
神木县计划生育协会
2016年 6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