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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六五”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 

  (二)人员情况:司法局行政编制人员15人,实际上卡人员17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3人。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编制10人,实际上卡人员11人;退休人员3人。下属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编制9人,实际上卡人员8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职能。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2)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165.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5.43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65.4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司法)支出1165.43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455.0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3.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6.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8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710.4万元,其中: 

  (1)司法宣传经费:2016年普法经费以人均3.5元计算,共预算147万元。 

  (2)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费:房租33万元,调解员31名,月工资2200元,年工资81万元,调解补助18万元,物业取暖办公8万元,共计140.84万元。上年结余40万元,本年预算100万元。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对象434人,每人费用1000元,需43.4万元(含E网平台等费用);帮教对象120人,每人费用500元,需要6万元;百接百送费用80人,每人800元,需6.4万元;社区矫正印发资料每镇办2万元,21个镇办,需42万元;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费用需16万元; 以锦界镇三福电极公司和永兴兰炭公司为“新航中途之家”建设补助20万元。六项共计133.8万元。 

  (4)“七五”普法工作经费:知识读本印制20000本,每本 25元,共计50万元。“ 

  (5)开展基层法治教育活动经费:基层社团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费用21万元。 

  (6)乡镇司法所业务费135万元。 

  (7)“12.4”宪法宣传日经费10万元。 

  (8)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经费:2016年法援中心办案200件,每件补助2000元;需40万元,办案发生的办公、差旅、交通等费用10万元。三项共计50万元。 

  (9)“12348”专线经费3.6万元。 

  (10)公证业务费60万元。 

   

  神木县司法局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