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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县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61日在神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神木县财政局副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神木县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持续低迷的能源市场,我县经济仍以平稳运行为主基调,与2015年相比下行压力加大。基于上述原因,在安排2016年全县财政收支计划时我们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有利因素: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经济稳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宏观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力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为神木的优质煤、兰炭等清洁能源提供了扩张空间;循环经济不断推进,企业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降成本、提效益助推全县经济稳中向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利好进一步显现。

不利因素:我县财政收入以煤炭为主,能源需求下降,煤炭等工业产品价格下跌,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平稳运行仍将面临不少挑战;经济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步入低增长期,给财税部门组织收入带来困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的动力,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16年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16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57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350000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1.4%。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是:增值税63000万元,增长3.23%;营业税(营改增)27200万元,增长3.01%;企业所得税41800万元,增长21.41%;个人所得税6500万元,增长3.92%;资源税58000万元,增长4.36%;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0万元,增长5.39%;房产税7000万元,增长1.02%;印花税15500万元,增长3.44%;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万元,下降8.35%;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增长22.7%;车船使用和牌照税3500万元,下降20.53%;耕地占用税76000万元,下降24.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神东公司税源减少;契税2500万元,下降28.51%。非税收入计划完成220000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38.6%。其中:专项收入20000万元,下降24.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700万元,增长143.62%,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罚没收入12000万元,下降2.7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5300万元,增长1622.49%,主要是将以前年度的国有股权收益全部解缴入库;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000万元,下降86.14%

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45396万元,上年结余168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17万元,剔除专项上解支出49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842465万元,较上年增加45705万元。

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42167万元,较上年增长4.08%,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00万元,较上年下降0.52%;公共安全支出37000万元,较上年增长2.12%;教育支出193743万元,较上年增长1.76%;科学技术支出12500万元,较上年增长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0万元,较上年增长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4.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06万元,较上年增长8.43%;节能环保支出68000万元,较上年增长6.26%;城乡社区支出65000万元,较上年增长7.56%;农林水支出87000万元,较上年增长8.43%;交通运输支出22596万元,较上年增长5.4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200万元,较上年增长7.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152万元,较上年下降19.4%;金融支出350万元,较上年增长2.9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20万元,较上年增长166.6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600万元,较上年增长0.93%;住房保障支出39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00万元,较上年增长0.95%;债务付息支出10000万元,较上年下降24.72%

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842465万元,安排支出84216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298万元,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35300万元,安排支出35300万元,继续保持收支平衡,无结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本年度开始后人大批准预算前,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规定,对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部门单位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数的基本支出、部分经常性项目支出做了安排。

    三、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做好财政工作,对于我县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组织收入是财政工作的基础。为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财税部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收入的可持续性。二是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既防止“跑冒滴漏”,又不收“过头税”。三是强化措施,分解细化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财税监督检查局、税务部门稽查局进行常态化税收稽查,落实漏征少征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税收颗粒归仓。四是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税收征管薄弱环节的监管。税务部门要尽早安排神东公司、陕煤欠缴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确保全年7.6亿元耕地占用税征收计划全部完成。五是想方设法将应由县级注册的企业全部在县境内注册。重点是将哈拉沟、榆家梁等神华租赁矿井和小保当煤矿争取在县境内注册。税务部门要守住底线,已经在县境内注册的税收管户不得委托征管,更不得将管户划给其他征收机构。特别是榆神工业区和锦界、高家堡、大保当区域,税务部门要坚持原则,看好管户,杜绝县境内企业在榆神工业区、榆阳区注册登记。六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税护税职责,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监管体系,加快建设财税源信息比对平台和煤矿监控系统,从源头上堵塞税费流失。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财政支出管理是财政工作的核心。今年,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年初安排预算时加大了当年预算资金与结余资金、本级资金与上级专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与单位自有资金的统筹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近的上级专项资金,结合县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继续按照中省市要求,加大盘活使用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力度。二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今年预算安排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政环卫服务专项经费3400万元,用于店塔、孙家岔、麻家塔,锦界管委会、锦界、大保当,大柳塔、中鸡三个区域购买市政环卫服务。原财政安排各协会、学会的经费,因上级明确禁止直接由财政预算安排,今年全部安排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经费,由主管部门按购买社会服务的规定实施,并承担购买社会服务的主体责任。三是精编细编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继续实行“零基预算”,年初按定额标准预算的比例达到80%以上。财政专户撤消后,统筹城乡发展资金、教育“以奖代补”资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资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办理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全部转列部门预算,强化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四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各预算单位应尽早申请和拨付各类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县政府将建立预算支出进度定期考核和通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深入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购置、处置的审批程序。加快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审计、验收和资产移交入账工作。六是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八项规定”常态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只减不增。七是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统筹城乡发展资金、扶贫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民生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流程,明确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各镇(办事处)要严把项目申报、工程进度质量验收的关口,严防虚报、冒领、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八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审查和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政府采购项目基建预决算办审查与购买中介审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快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进度。

    (三)强化财政监管职责

    财政收支监管是财政工作顺利推进的保障。一是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今年将重点开展精准扶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单位、执收执法单位收支管理的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

    进一步厘清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界限,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加大产业发展投入,按照“直接变间接、分散变集中、资金变基金、无偿变有偿”的思路,创新财政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产业发展。一是尽快推动神木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运作,代表政府持有国有股权,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加快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财政局成立专门的产业发展基金运作机构,神木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子公司,重点投资产业园区、公共平台、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用财政资金和产业基金双轮驱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二是严格以奖代补制度。对符合产业扶持政策的公共服务型、市场失灵型、政府推动型等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企业实行超销售额、产品促销活动、公共服务体系、新产品市场推广应用、企业技术改造、高成长企业培育等进行奖补。对一般竞争性企业和企业自主经营活动,原则上不实行无偿补助。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置换债券资金额度,在去年争取到位7.08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再争取9.2亿元,将政府承担的债务全部转化为债券置换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防范风险。四是积极推进融资租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产业发展。

(五)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点支持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防风险五大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为重点的市场供给。今年财政计划安排统筹城乡发展资金30000万元、“一事一议”专项资金1000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资金1000万元、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资金500万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工作经费各1000万元,重点推进农村和企业向好发展。以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投资文旅集团2亿元,加快高家堡古城、石峁遗址、红碱淖等历史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开发和保护,加快引领全县第三产业发展。以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棚户区改造。计划安排2亿元公园广场土地回购和建设资金,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在年初计划的22亿元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中,将城市中心公园建设资金21451万元调整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城市公园建设,实际本年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98549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弥补短板。安排“人才计划”专项资金3000万元,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加大对实体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高技术人才、职业经理人和企业管理团队,重点提高各类企业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安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经费1亿元,着力解决在处置产能过剩的产业和僵尸企业时产生的人员安置和社保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化解实体经济因效益低下引发的新一轮民间借贷风险。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工作要按照“守底线、保重点、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完善政策,严格控制提标增幅,合理引导预期,树立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的观念,避免过度依赖政府,形成不切实际的期望。今年要重点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省市政府关于财政投入精准扶贫的资金不低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的要求。

(七)加强财政自身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完善乡镇财政所的管理职能。按照五级财政管理体制,乡镇一级财政负有重要的资金、资产监管职责。根据《神木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大柳塔、锦界、高家堡3个乡镇单独设立财政所。其余乡镇财政所并入党政办,由各乡镇管理,履行人员、资金、资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财会队伍培训。年内力争将预算管理、国库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的岗位人员,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轮训一遍,着力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资金拨付和支出管理等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切实履行财政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为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供坚强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实现社会有序发展,人民勤劳致富、智慧创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