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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神木县矿管办主要职责

(一)神木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境内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二)宣传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编制实施方案;

(三)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治理整顿与维护:

(四)依法授予采矿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监督开采行为;

(五)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山遗迹等重要保护区等。

二、2017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搞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工作,积极开展资源整合,重点查处非法采煤、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2、积极开展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3、完成非煤矿山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

4、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5、完成2017年度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6、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工

三、神木县矿管办及所属基层单位基本情况

我办全系统共有预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3个。

矿管办事业编制人员30名,退休人员共11名,实际上卡37名;遗属补助人员1名,单位临聘人员4名;现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下属事业单位砂石料管理站为报账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4名,退休人员共6名,实际上卡36名;遗属补助人员1名,单位临聘人员1名;现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下属事业单位地质环境监测站为报账单位,事业编制人员21名,退休人员1名,实际上卡23名;单位临聘人员10名;现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下属事业单位矿业地质测量管理站为报账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5名,实际上卡16名;单位临聘人员3人;现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29.14万元,较上年增加94%,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6.71%,原因为人员的减少;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95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往年项目资金未列入部门预算,只预算本部门人员经费。

2017年我办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29.1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879.14万元,占支出总额48.06%;专项业务经费950万元,其中:2017年各涉煤乡镇(办)打击非法采矿专项经费800万元、煤炭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150万元,占支出51.94%。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1829.14万元,基本支出879.14万元,较上年减少6.71%,原因是人员调动影响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868.8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96.09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2.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34万元,较去年减少72.53%,原因是财政将公用经费支出划入我办的罚没返还款。专项业务费及项目支出95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以前年度未将项目支出列入财政公共预算,2017年将常规的项目支出列入了今年预算。

2、公共预算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1.47万元(截止2017年6月底),较上年同期减少0.56万元,减少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0.79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减少58.42%。

公务用车维护费20.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保有数13辆。

“三公”经费下降是因为我办制定了完善的“三公”各项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控制了车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矿管办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称解释

打击非法采矿专项经费:非法采矿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打击非法采矿专项经费就是用于有效遏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拨付的专用资金,主要用于租车(下点检查、拉运和扣押机具设备等)、对非法采矿行为的举报奖励、宣传,复垦、封堵炸埋“黑口子”及其他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

六、部门收支预算表

附件:神木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矿管办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