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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神木县安监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2、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各镇办人民政府和锦界工业园区、柠条塔工业园区、燕家塔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煤矿事故除外),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积极配合中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属及以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乙种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总量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审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建设前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建设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对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查备案。

8、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相应考核;配合省市安监局做好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9、负责全县安全评价、安全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10、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7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八项工作:(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4)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5)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6)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工作。(7)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救援水平。(8)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神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工作人员10名。局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06年2月,核定事业编制22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7名,经政府同意招聘临聘人员30名。局队共有工作人员67名。内设七科两室一办,即危化一科、危化二科、职安科、非煤矿山科、宣教科、综合科、职业卫生科、办公室、财务室、许可办。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神木县安监局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县财政关于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还是配备等)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安监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的安排支出项目。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504.8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0.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8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093.5万元,其中: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委托安全专家监管,安全监管设备购置,安全隐患治理等支出;

2、安全监察经费6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安全应急等支出。

3、取缔涉油非法加工点经费30.5万元,主要用于取缔孙家岔废旧油罐装置专项费用。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神木县安监局 

2017年7月12日

安监局2017预算公开报表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