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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神木县林业局部门概况

神木县林业局是全县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有关林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3)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和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木材运输证;对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所在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进行审批;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用林地进行审核;组织、指导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县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惜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县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建议;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9)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

(10)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1)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2)承担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省政府和县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地纠纷调处;负责指导国营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3)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造林绿化的目标任务

1、抓好造林绿化。2017年全县计划完成造林12万亩。结合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完成。

2、抓好其他工程建设。计划实施两山森林公园、防火设施建设。

3、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全面加强林政执法、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森林防火、封山禁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等工作。

4、抓好林木种苗培育。着力推动、引导林木种苗培育走多品种、多规格、布局合理新路子,同时注重销售县境内苗木。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化创建文明单位,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工作效率。

6、抓好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3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2个。林业局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1名,实际上卡11名;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354名,参照行政编制的事业人员16名,实际上卡340名,离退休人员共146名(离休5名,退休141名),60年代精减职工5名,遗属补助人员70名,下岗再就业人员3名,现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车2辆,消防水罐车2辆,生产工具用车5辆,森林消防、封山禁牧工具车12辆。其他车辆2辆(森林消防指挥车)。

具体下属单位有:神木县林业工作站、神木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神木县林木种苗工作站、神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神木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神木县苗圃、神木县尔林兔国营林场、神木县大柳塔国营林场、神木县水磨河国营林场、神木县公草湾国营林场、神木县新民国营林场、神木县臭柏资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林业局(机关),正科级全额预算行政单位,现有编制11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11人,离退休4人。遗属补助人员4名,下岗再就业人员1名,经人社局批准单位临时聘用人员93名(其中森林消防大队22名,森林消防协管员71名)。

神木县林业工作站,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61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59人。离退休人员13人。

神木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8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8人。

神木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正科级全额预算行政单位,现有编制16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5人。

神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8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4人。

神木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2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36人。

神木县苗圃,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8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15人。

神木县尔林兔国营林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8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8人。

神木县大柳塔国营林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7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22人。

神木县水磨河国营林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5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19人。

神木县公草湾国营林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3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18人。

神木县新民国营林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1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18人。

神木县臭柏资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3个,公共预算拨款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预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

(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九)项目支出汇总表(见附件)

(十)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表(见附件)

(十一)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预算表(见附件)

(十二)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见附件)

(十五)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见附件)

三、2017年度县林业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系统预算总收入5246.8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6.858万元,总支出5246.858万元。

2016年林业系统预算总收入4323.048万元,总支出4323.048万元,2017年比2016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加923.81万元,增加17.6%。增加部分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今年林业局作为神木县申报省级森林城市主办单位,增加了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经费;为了管护两山森林公园,新增加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增加了旧城村挡墙工程增加资金。

其次公共预算拨款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原因主要有工资改革,工资有所增加。

2、2017年收入构成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系统预算总收入5246.85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6.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32万元,(公用经费290.58万元,人员经费3732.69万元),项目支出1223.538万元,包括:

(1)、林业局物业管理费59.93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大院建筑的维修、养护、管理;

(2)、森林消防大队防火工作经费169万,其中67.6万元用上年结余资金,101.4万元今年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工作人员工资、消防车辆及其他日常开支;

(3)、红枣专干10.8万元,主要用于沙峁镇和贺家川镇红枣专干工资;

(4)、封山禁牧工作经费20万元,用上年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封山禁牧队日常开支;

(5)、网络使用费10.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大楼网络使用;

(6)、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发现的野生动植物救助、饲养费用,饲养人员工资;

(7)、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248.09万元,主要进行两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景点景物、各类设施等管理维护;

(8)、神木镇旧城村挡墙工程增加建设资金230.35,用于旧城村挡墙工程新增工程量的建设;

(9)、无人机购置经费50万,用于林业局森林防火、封山禁牧、工程验收检查、地形勘察、地图绘制等;

(10)、创建森林城市专项经费500万,用于神木县今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等各项费用;

(11)、防火办执法服装购置费4.16万, 用于森林有害生物普查检疫人员的服装购置。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4323.0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323.048万元,基本支出4075.11万元,(公用经费262.16万元,人员经费3812.95万元),项目支出247.938万元。

和2016年相比,2017年收入构成与上年相同,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23.81万元,增加17.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新增加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经费、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旧城村挡墙工程建设等。

3、2017年预算支出构成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总计5246.858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46.8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1.13万元,森林培育1984.04万元,林业技术推广844.46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148.39万元,湿地保护288.36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15.6万元,森林防火301.34万元;项目支出1223.538万元。

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2590.2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90.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2.47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23.538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4323.048万元,按照功能分类: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23.04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7.5万元,森林培育1992.73万元,林业技术推广870.27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151.86万元,湿地保护326.22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06.55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79.98万元;项目支出247.938万元。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1、工资福利支出:2669.3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1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3.57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47.938万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923.81万元,增加部分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新增加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经费、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旧城村挡墙工程建设等。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6.8258万元,支出5246.825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23.048万元,支出4323.048万元。增加923.81万元,增幅17.6%,增加部分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新增加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经费、两山森林公园管理经费、旧城村挡墙工程建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农林水支出—林业支出5246.8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1.13万元,森林培育1984.04万元,林业技术推广844.46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148.39万元,湿地保护288.36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15.6万元,森林防火301.34万元;项目支出1223.53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1、工资福利支出:2590.2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90.5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2.47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223.538万元

(三)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林业系统计划安排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12万元,2016年52万元,和2016年相比2017年减少3.88万元,减少7.4%,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费用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招待费用逐年减少。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林业局预算公开资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