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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情况:本单位属行政机关单位,核定编制数为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4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实有人员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他人员14人。

(三)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6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平安神木的创建宣传工作;

2、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站)的建设完善工作;

3、基层政法、综治、维稳、610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4、“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

5、涉法涉诉案件受害人救助工作;

6、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7、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及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工作;

8、司法体制调查研究工作;

9、基层政法、综治、维稳、防邪典型培育工作;

10、表彰奖励树模工作;

11、政法干警的救济慰问工作;

12、政法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13、城区防控体系建设。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86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66.46万元,全年支出预算1866.4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186.46万元,项目支出1680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基本支出186.4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9.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1680万元,其中:

1.镇(办)综治、维稳、610及平安神木建设经费220万元;(用于各镇(办)不断完善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建设)

2.城区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城区居民小区建设达标奖励)

3.平安神木督导组(平安办)经费50万元;(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从2008年开始,县平安办聘用10名大学生将对我县的平安神木建设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本款项用于人员工资经费)

4.司法救助200万元;

5.综治信息化建设50万元;

6.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专项经费200万元;

7.城区视频全覆盖工程500万元。(在城区、各镇办、各工业园区和交通干道、背街小巷安装监控探头,逐步分步、分片实施,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8.红袖章志愿者补助经费50万元;

9.综治、维稳、610业务费90万元;

10.法学会专项经费2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