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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制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粮食储备体系;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四)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市场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批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全县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指导全县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工作。

(六)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粮食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县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粮食流通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县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和县上“两会”精神。牢牢把握保障粮食安全这一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抓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开创粮食流通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责任,组织开展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储备粮管理工作,完成县级1105万斤储备粮的轮换任务,确保储备粮调的动、用的上。

三、抓好行业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粮食仓储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行科学保粮新技术,确保储粮安全。

四、强化放心粮油示范店(点)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已建成放心粮油网点的复审工作,巩固“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成果。

五、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县级储粮条件,协调推进新建粮食综合储备库的迁建和前期工作。

六、指导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好提能增效工作,力争全县汇总盈利持平不亏损。

七、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做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推动全县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加强质检培训工作,提高检验能力。

九、全力推进我县主食产业化发展,实施政府三年发展规划,扶持县级骨干企业,提高放心主食生产、销售能力,让城乡居民食得安、吃的好。

十、完成2017年扶贫工作任务。

十一、完成巩固国家卫生城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县、国家园林城县、国家节水型城县和中国宜居城县、森林城县创建等工作任务。十五、完成创文工作任务、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粮食局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为县粮食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为县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增减变化。

四、部门预算编制、人员情况

预算编制数为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其中:局机关在职人数6人,离休2人,退休9人,工作遗属补助人员6人,60年代精简人员4人,下属事业单位在职12人。

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神木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遵照《预算法》和《榆林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的通知》规定,本着真实准确、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县粮食局2017年收入预算265.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1.1万元,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和专项经费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8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13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32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3.97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35.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3.97万元,人员经费221.33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取消公务用车。2017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2017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局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一个全额事业单位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3.9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

六、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30.5万元,其中市场粮油台账检查工作经费5万元,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经费5万元,粮展会专项经费6万元,危仓老库建设资金14.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神木县粮食局 

2017年7月10日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