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木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2021年度神木市乡村振兴局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十四五”整体规划,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全市扶贫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备案指导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开展调研,编制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实施项目的调研、立项、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研究推进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加强对建档立卡户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拟订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帮扶和社会帮扶工作、指导全市驻村工作及脱贫村“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办属市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5月底更名为神木市乡村振兴局,下属有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办公室1个事业单位,本次预算共有预算单位1个。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扶贫办部门本级(机关) |
2 | 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一级预算单位为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人员10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企业委派5人,协管员1人,退休人员共 8名。
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14名,协管员7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9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6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附件2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六、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1.93万元,相比上年增加69.65万元,增加率11.56%,主要原因为预算本级增加企业委派5人和下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增加4人。
2.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1.93万元,相比上年增加69.65万元,增加率11.56%,主要原因为预算本级增加企业委派5人和下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增加4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1.9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93万元,包括两部分(1)工资福利支出为330.7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85.0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流入,一级单位增加企业委派5人,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4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0.16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0.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流入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其中项目支出291万元,较去年减少15.35万元,主要因为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基本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基本预算支出38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为330.7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85.07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流入,一级单位增加企业委派5人,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4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50.16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0.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流入核定的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预算支出明细
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91万元。其中:2021年大数据平台管理服务费51万,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经费增加;2021年脱贫工作经费220万元,较上年增加70万元,增加原因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增加;神木市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工作经费20万元,与上年相比属于新增项目,增加原因,人员增加所需预算的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为无偿调拨一辆公务用车:培训费10万元,与上年相同;会议费10万元,较上年新增,因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会议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0.16万元,较上年增加10.6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流入经费预算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神木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神木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