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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的说明

神执法字〔2020〕67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1 17:39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3.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城管”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管理。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城市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启动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收费;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卫生间的建设、管理。

5.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工作。

6.负责城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里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养护)、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和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车辆停放场(点)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处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备案工作。

9.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各类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10.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的相关活动。

11.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执法职责

1.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拿烟尘污染以及违规运输、销售、存储、使用有烟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2.行使城区未经审批和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实施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城市违法建设(主要是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城区城市建筑外立面装修批后监管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

3.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4.行使在城市规划区内侵占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5.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6.行使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7.行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

8.行使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9、行使城区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渣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局将以“两巩固五创建”为抓手,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精准管理,精细服务,努力打造整洁、美丽、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持之以恒推进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性教育、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打造1-2个全市品牌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促业务,有效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执法等风险防范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对标全国百强县第一方阵,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容整治方面,建立城市建筑外立面管控机制,规范管理防盗窗、遮阳棚、外挂机等设施,严禁使用大红、大蓝彩钢屋顶,保护好城市整体景观风貌。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整治违规设置的报刊亭、早餐车,清理陈旧废弃的电杆、配电箱、宣传栏等设施,彻底清除沿街墙体野广告和门店玻璃广告字,让城市更加干净靓丽。环境卫生方面,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在人民小区、神木中学等10个小区和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淘汰老旧环卫车辆,提高环卫保洁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城区居民旱厕1200座,移动公厕18座。园林绿化方面,实施2020年城区园林绿化美化工程,修复二郎山3#裸露山体和石壑则裸露山体,让城市更加生态宜居。建成园林病虫害防治基地、苗木引种驯化基地、苗木中转基地三大园林基地,提高园林绿化管养能力。开展免费送花苗、“垃圾”换“鲜花”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创建活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美化。广场公园管理方面,完善广场公园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继业广场、人民广场下沉广场、杏花滩公园,为城区所有广场和河堤景观平台加装塑胶跑道,让城市休闲空间功能更完善。静态停车管理方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停车场,引导沿街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错峰开放内部停车场,综合利用城区空闲地,规划建设停车场,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

(三)加快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大力推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打造人民满意城管。聚焦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违法现象。一是从重从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建立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重从严打击乱修乱建、未批先建、违规变更规划等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打赢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攻坚战。二是严管重罚环境污染行为。全力加强城市环境执法监管,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偷倒垃圾、河道污染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让神木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实行城区渣土车辆登记备案管理,对无审批上路、无防护上路、沿街抛洒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坚决杜绝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监管,对超标排放油烟和噪音扰民行为从严查处。建立城区河道、沟渠常态化巡查机制,严厉查处向河道、沟渠随意倾倒垃圾、违法排污、违规开垦等行为。加大对破绿、毁绿行为的巡查监管,用心守护城市每一寸绿色。三是重拳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停车入位、朝向一致”的要求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建立城管交警联动执法机制,将人行道违停车辆信息纳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处理,让人行道更加畅通有序。四是从严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对城区未经许可违规设置的高立柱、屋顶、桥身、建筑立面、电子显示类等户外广告设施予以全面拆除。

(四)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与住建、市场监管、环保、水务、交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成立神木市数字化城市服务中心,实施数字城管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城市智管、众管、细管。下移执法重心,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积极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开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大力开展城管志愿服务活动,让市民参与城市管理、享受城管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

神木市环境卫生所

3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4

神木市广场公园所

5

神木市园林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局系统人员编制35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41人,实际上卡266人,离退休人员97人,下岗再就业人员59人,岗位协管员66人,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70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下属预算单位共有事业单位生产用车176辆,城管执法用车31辆,价值为6082.01万元,20万元设备共计1台,价值为60.8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我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本部门预算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678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859.59万元,增长5.4%。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678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7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006.19万元,占支出总额23.8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777.23万元,占支出总额76.13%。较上年增加859.59万元,增长5.4%。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8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859.59万元,增长5.4%。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78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783.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6783.42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16万元。

(2)城管执法(2120104)支出2388.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1899.4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支出11898.97万元。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783.4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941.7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492.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8.68万元。

资本性支出(310)1220.88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83.4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7.7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17.26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233.8万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5268.9万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987.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28.68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和上年持平。

(2)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和上年持平。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较上年减少63万元,降低100%。

(4)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4.3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加43.33%,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局。

2.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培训费无预算,较上年减少6.5万元,减少100%。

3.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会议费无预算,较上年减少8万元,减少10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2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015.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7.7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xls

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