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当前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特点,新时期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按照中央提出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辖区内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增强反腐蚀能力。
4、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社区矫正等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5、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负责镇容、镇貌、道路管护、环境卫生、市场建设等辖区环卫管理工作。开展乡镇健康教育、文化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科学知识的普及,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项公益事业。
6、负责民政工作,包括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
7、监督辖区内各单位各种执法的专业人员不得违规执法,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保证相关执法人员依法独立行使权利,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镇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一三六,建设新神木”的整体布局,并结合我镇实际,以“种植、养殖、旅游、物流”四大产业为抓手,以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为工作重点,进而发展以道路硬化及镇区集镇配套设施改造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将沙峁镇逐步打造为黄河沿岸区域生态农业大镇、红色旅游名镇、乡风文明新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沙峁镇人民政府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年底,我镇共有预算单位1个,行政编制人员17名,事业编制人员16名,实际上卡33名;企业委派2名,协管员8名,离退休人员20名,遗属补助人员4名,60年代精减人员2名,下岗职工再就业人员3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有2个车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我部门预算收入1108.95万元,全年支出预算1108.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442.19万元。减少原因为年度计划安排导致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8.9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8.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95万元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108.9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9万元,农林水支出3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5万元。(小数点有差异)
2、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经费支出413.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87.5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0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6.47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0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7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村干部生活补助等。
机关资本性支出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2.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为保障单位运行,机关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预算87.52万元,其中包括:工会经费4.41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7.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神木市沙峁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