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榆林市委、神木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榆林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研究拟定全市相关地方性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神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及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依法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防火职责,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各有关部门完善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建立健全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预案、响应、救援、监测等体系建设。健全各类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资源调查摸底和物资储备,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是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集中执法、“五项攻坚”等行动,全面推动重点化工企业过程安全管理工作。三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继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强化重大风险源监测预警。四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督促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支撑作用,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调互动、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多种途径普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知识。六是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典型失信企业曝光力度,鼓励公众监督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一是建立健全部门、镇街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和抗震救灾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二是不断夯实防治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督查检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镇街开展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和救灾物资、资金调拨、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五是开展全国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县(市)工作,摸清致灾因素,协调建立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 |
2 | 神木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
3 | 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我局现有行政编制15名,实有人员10名,工勤岗人员1人,经市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人社局批准单位临聘人员24名和5名协管员;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二级预算单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22名,实际上编29名;下属事业单位神木市矿山救护大队(二级预算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3人,核定事业编制31人,实有编制25人,临聘人员2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局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5.16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共预算收入整体减少3339.0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50.18%。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15.6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共预算支出整体减少3339.0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50.1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315.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整体减少3339.0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50.18%。财政拨款支出3315.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整体减少3339.0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50.18%。
1.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956.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了1947.8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67.06%。因机构改革,我局只对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锦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财政预算仍为单独预算,故减少了相应的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861.35万元,公用经费95.51万元。
2.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235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了1391.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37.1%。因机构改革,我局只对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锦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财政预算仍为单独预算,故减少了相应的项目支出。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700万元,安全监察经费81.3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3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80万元,应急救援演练专项经费4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5.16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减少3339.0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50.18%,减少原因为因机构改革,我局只对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锦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财政预算仍为单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15.16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减少3339.02万元,同比下降率为50.18%,减少原因为因机构改革,我局只对神木市公安消防大队、大柳塔公安消防大队、锦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财政预算仍为单独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
合计 | 3,315.16 | 861.35 | 95.51 | 2,358.3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2.79 | 22.79 | |||
20101 | 人大事务 | 22.79 | 22.79 | |||
2010150 | 事业运行 | 22.79 | 22.7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12 | 36.96 | 0.1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7.12 | 36.96 | 0.16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16 | 0.1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96 | 36.9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4.79 | 24.79 | |||
21012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24.79 | 24.79 | |||
2101201 |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24.79 | 24.7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9.74 | 29.7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9.74 | 29.7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9.74 | 29.74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3,200.72 | 769.86 | 72.56 | 2,358.30 | |
22401 | 应急管理事务 | 3,200.72 | 769.86 | 72.56 | 2,358.30 | |
2240101 | 行政运行 | 2,097.81 | 233.40 | 53.11 | 1,811.30 | |
2240199 |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 1,102.91 | 536.46 | 19.45 | 547.00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4 | * |
合计 | 986.86 | |||||
501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255.50 | 255.50 | |||
50101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92.38 | 92.38 | |||
50102 | 社会保障缴费 | 22.16 | 22.16 | |||
50103 | 住房公积金 | 10.26 | 10.26 | |||
5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30.7 | 130.7 | |||
502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91.19 | 91.19 | 1781.3 | ||
50201 | 办公经费 | 60.87 | 60.87 | |||
50205 | 委托业务费 | 570 | ||||
50206 | 公务接待费 | 1.00 | 1.00 | |||
50208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00 | 12.00 | |||
502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7.32 | 17.32 | 1,211.30 | ||
503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201.2 | ||||
50601 | 办公设备购置 | 9.20 | ||||
50601 | 专用设备购置 | 160.00 | ||||
50601 | 公务用车购置 | 32.00 | ||||
505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638.46 | ||||
505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96.21 | ||||
50502 | 商品服务支出 | 42.25 | 42.25 | 345.80 | ||
50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1 | ||||
50901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0.53 | 0.53 | |||
50905 | 离退休费 | 1.18 | 1.18 |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比增加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20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市安全检查接待,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审验费及通行费等日常支出。
(4)会议费、培训费不产生。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办公经费31.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16万元,总计61.18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神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