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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神司发〔2019〕43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各行业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

(四)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司法局工作任务

1、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组织实施“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做好“七五”普法宣传读本征订和宣传物品发放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守法,促使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

2、组建共产党员先锋队宣讲团,在20个镇(办)、校园、村组、矿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讲,对宪法、依法治国、民间借贷、扫黑除恶、非法集资、信访维稳、反对邪教、非法阻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普及;“神木市法治教育文艺宣传队”继续利用小品、二人台、陕北说书等形式多样的自编节目在基层进行法治宣传,以加快法治神木建设。

3、组织全市开展“12.4”全国宪法宣传日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4、继续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5、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继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6、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扎实开展以硬件建设为基础,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争取建成3-5个省级优秀司法所。

7、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借鉴汉中市、黄龙县等地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的先进经验,在不改变广场原有功能和景观的基础上,计划在新建成的人民南广场、继业广场等地增添法治元素,将其打造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亮点工程。

8、扎实推进法治文化进景区工作。2019年我局计划与文旅集团联合,在高家堡古镇、红碱淖景区、二郎山、东山等重点旅游项目景区增添法治元素,打造集学习、娱乐、休闲、教育为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9、完善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326个行政村、21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由我市46名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从而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公证处工作任务

10、以推动管理创新为主线,充分发挥公证窗口为民服务作用;围绕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优质公证服务。

(三)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任务

11、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救助渠道,坚持应援尽援原则,争创年办结案件300件以上。根据上级要求落实法院和监所律师坐班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1个一级预算单位,2个报账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司法局

2

神木市公证处

3

神木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图片1.pn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行政编为15人,事业编19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编15人,事业编15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0人;遗嘱补助1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5辆车,司法局有4辆执法执勤车,法律援助中心1辆公务车,无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收入预算总计1052.3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77万元,原因主要是人民调解经费增加了。

2019年司法局支出预算总计1052.3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3.77万元,原因主要是人民调解经费增加了。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52.32 万元,支出预算1052.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3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5.57万元,主要是因追加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所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91.68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78.56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5.64万元。项目支出575.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8.2万元,原因主要是上年调解经费预算少,部分支出需今年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2.3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477.32 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拨款的45.36%,较上年增加5.66%,因追加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项目支出拨款575.00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拨款的54.64 %,较上年增加了5.16%,原因主要是上年调解经费预算少,部分支出需今年支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2040601)477.32万元,比上年增加2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1.68万元,比上年增加24.91万元,主要是因追加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公用经费支出85.6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

(2)司法宣传经费(2040605)以人均5元预算270万元,与上年一致。

(3)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费(2040604)190 万元,比上年增加90万元,因上年经费不足,导致部分费用需在本年度支付。

(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40610)65万元,比上年减少30万元,因财政压缩了矫正工作费用所致。

(5)法律援助业务经费(2040607)5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因法律援助补助标准增加所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378.56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9.43万元,主要是因追加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2)商品和服务支出660.64 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8.87万元,其中用于公用经费支出85.6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66万元,主要是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75万元,比上年增加28.21万元,原因主要是上年经费不足,部分费用需在本年度支付。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2万元。比上年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抚恤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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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3万元,比上年减少11.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减少3万元,原因是公证处车辆已上交公车办。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64万元,较上年增加0.66万元,主要是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78.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36.7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市司法局是根据经费保障标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

附件:神木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