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管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房地产业、保障性住房、房产管理、物业服务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拟定并指导实施本市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制订和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3、负责办理房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手续,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商品房销售活动,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履行房产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房产市场秩序,查处房产交易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4、拟定我市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及备案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房管办2019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9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认真搞好入住保障房的后期管理。
三是细化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
四是继续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全面实施商品房预售网签系统。
五是加强对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的指导。
六是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社会化管理,精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
七是搞好党风廉政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八加强对房产交易中心工作的指导。
三、房管办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直属事业单位,共有预算单位2个,2019年4月更为二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个,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神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2 | 神木市房产交易中心 |
四、房管办人员情况说明
房管办核定编制数为13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2人,内退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核定编制数为14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9人,协管员5人 ,遗属补助4人。
五、房管办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房管办无在编公务用车。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9年房管办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房管办收入预算总计584.82万元,较上年515.59万元增加69.23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19.82万元,较上年315.59万元增加3.92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及外调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标准提高。项目支出26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增加了65万元,2018年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2019年增加保障房小区维修资金160万、律师代理费105万。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房管办2019年全年财政拨款预算584.82万元,基本支出319.82万元,较上年315.59万元增加3.92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及外调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标准提高。项目支出26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增加了65万元,2018年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2019年增加保障房小区维修资金160万、律师代理费105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84.82万元,基本支出319.82万元,较上年315.59万元增加3.92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及外调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标准提高。其中:人员经费298.62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66.85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1.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2万元,较上年18.61万元增加2.59万元为个人标准提高。项目支出26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增加了65万元,2018年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2019年增加保障房小区维修资金160万、律师代理费105万。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房管办2019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共计584.82万元,2019年房管办收入预算总计584.82万元,较上年515.59万元增加69.23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6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增加了65万元,2018年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2019年增加保障房小区维修资金160万、律师代理费105万。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全年支出预算584.82万元,基本支出319.82万元,较上年315.59万元增加3.92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退休人员及外调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标准提高。其中:
人员经费298.62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66.85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1.77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1.2万元,较上年18.61万元增加2.59万元为个人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26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增加了65万元,2018年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2019年增加保障房小区维修资金160万、律师代理费105万。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房管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房管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房管办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2017年预算4.9万元,减少车辆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2.房管办2019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车辆上交公车办。
3.房管办2019年无会议费支出预算,2018年也无会议费支出预算。
4.房管办2019年培训费支出预算2万元,2018年培训费预算0.5万元。
5.本单位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预算0.4万元。
6.本单位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预算,2018年也无因公出国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房管办公用经费支出21.2万元,计划用于办公费用5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0.1万元,培训费2万元,基本支出劳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5万元。较上年18.61万元增加2.59万元为个人标准提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房管办政府采购预算共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6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部门收支预算表
神木市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