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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房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房管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房地产业、保障性住房、房产管理、物业服务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拟定并指导实施本市有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制订和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3、负责办理房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手续,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商品房销售活动,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履行房产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房产市场秩序,查处房产交易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4、拟定我市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及备案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房管办2018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8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成祥福家园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1516套申请、审核、分配、入住

2、完成西沙幸福家园、铧山丽景家园、老龙池聚福家园小区的决算验收工作。

3、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化解矛盾纠纷5起。

4、开展全市物业服务市场整顿,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全年处理矛盾纠纷10起。

5、完善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有效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积极做好领导干部包扶贫困户扶贫工作, 做好2018年精准扶贫及包扶工作,完成市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7、加强已入住保障房小区的管理

8、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

9、深化放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0、加强对房产交易中心工作的指导。

三、房管办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直属事业单位,共有预算单位2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1个,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神木市房产交易中心



四、房管办人员情况说明

房管办核定编制数为13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2人,内退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房产交易中心核定编制数为14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3人,退休9人,协管员2人,遗属补助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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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管办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房管办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房管办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房管办收入预算总计515.59万元,较上年434.49万元增加81.1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15.59万元,较上年301.49万元增加4.67%,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133万元增加了67万元,该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房管办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预算515.59万元,基本支出315.59万元,较上年301.49万元增加4.46%,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133万元增加了67万元,该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15.59万元,基本支出315.59万元,较上年301.49万元增加4.46%,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中:人员经费286.5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67.98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61万元,较上年10.28万元增加8.33万元为交易中心日常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133万元增加了67万元,该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房管办2018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共计515.59万元,2018年房管办收入预算总计515.59万元,较上年434.49万元增加81.1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以及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15.59万元,基本支出315.59万元,较上年301.49万元增加4.46%,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临时工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中:

人员经费286.5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67.98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18.61万元,较上年10.28万元增加8.33万元为交易中心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200万元,较上年133万元增加了67万元,该200万款为榆林市财政拨入2013年公租房上级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房管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房管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房管办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万元,2017年预算5.2万元,减少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房管办2018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无增减变动。

3.房管办2018年无会议费支出预算,2017年也无会议费支出预算。

4.房管办2018年培训费支出预算0.5万元,2017年培训费预算0.5万元。

5.本单位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预算0.4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0.7万元。

6.本单位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预算,2017年也无因公出国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房管办公用经费支出18.61万元,计划用于办公费用2.8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0.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基本支出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27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49万元。比2017年10.28万元相比增加8.33万元,为交易中心日常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房管办政府采购预算共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部门收支预算表

附件:神木市房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房地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