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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执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2.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及娱乐、计算机等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社情民意、科技、人口、妇幼、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管理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7.依法审批并备案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各镇统计调查项目;

8.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职称考试和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10.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1.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基本单位数据库;

12.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应用;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围绕全市“追赶超越”中心大局,推进统计工作自身追赶超越,扎实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二是深入开展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三是持续加强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训,加强行风建设。

2.扎实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重点领域创新。一是有序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深改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局安排部署上来。结合神木实际,积极调研,广纳群智,系统谋划,探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健全“三新”统计调查制度,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深化能源环境统计改革,优化贸易统计,完善服务业统计。

3.扎实做好“四经普”工作和各项调查工作。一是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常规统计调查。三是扎实做好地方专项监测。四是创新开展快速调查。五是扎实做好社情民意调查。

4.扎实做好服务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一是建立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二是健全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情况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三是全力服务全市“追赶超越”中心大局。当好“风向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研究建立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要求相契合、与我市阶段发展特色相适应,可操作的“追赶超越”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当好“测量仪”,主动服务“追赶超越”和“三项机制”落实,制定出台追赶超越县域季度考核实施方案,提高统计频率和效率,按时按要求做好年度考评结果报送和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工作。当好“指示器”,着眼追赶超越,选好“标兵”“追兵”,定期开展全方位对比分析,全面系统反映好机遇使用和难题破解进程。

5.扎实推进统计“智库”建设。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实地调研,继续在重点领域选择若干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更好地把握微观经济主体发展情况,更好地以微观调研支撑宏观分析。二是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加强对“三去一降一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等关键性改革和政策措施的监测,及时跟踪实施效果。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指标的动态监测,坚持对与GDP核算相关的指标月月分析、月月预警。三是持续深化分析研究。充分调动全系统与企业、部门、专家等各方面力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高端能化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和新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努力增强统计分析的前瞻性、预警性、时效性,把经济形势说清楚,把产业发展说清楚,把结构优化说清楚,把动能转换说清楚,把风险隐患说清楚,拨开云雾见到真容,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四是强化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守牢统计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频率,增加宣传内容。

6.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完善统计普法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三类人群的统计普法宣传。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完善统计法规制度,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强化统计监督问责。增加统计执法力量,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7.扎实推进统计基础基层建设。一是继续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行为准则、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及控制体系,健全行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强部门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特别是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确保部门严格依法统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部门间名录库信息共享和调查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市镇统计基层建设。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立业之基,发展之本。要充分利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契机,依法推进市级统计机构和各镇统计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统计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各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对基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三是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全力做好一套表平台技术保障及应用推广等工作。加大工商企业登记信息、税务企业信息和企业法人库信息等行政记录应用力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 号

单位名称

1

统计局本级

2

普查中心

3

社会经济调查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36,其中行政8人,事业28人。

QQ截图20180626173752.jpg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96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8万元,同比增长13.96%。

2.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96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8万元,同比增长13.96%。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8年收入预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6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8万元,同比增长13.96%。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8年支出预算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42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9.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0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48.17万元,比上年增加291.37万元,同比增长113.46%,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住户和物价调查、退耕还林监测、城乡住户调查补贴,网络租赁维护经费、县域经济监测考核经费、统计资料编印费和经济普查,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89万元,项目支出548.1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42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3.4%,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以及机关基本运行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69.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07万元。

(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预算54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6.6%,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住户和物价调查、退耕还林监测、城乡住户调查补贴,网络租赁维护经费、县域经济监测考核经费、统计资料编印费和经济普查。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其中:基本工资166.63万元,津贴补贴18.04万元,奖金9.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84万元,绩效工资61.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3%。其中:办公费12.72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8000元,邮电费1.8万元,租赁费9万元,工会经费3.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2万元,差旅费11.7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其中:退休费10.75万元,遗属补助4200元,住房补贴0.72万元,三费7821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局历年来无该项财政拨款。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6.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预算情况:2018年度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预算情况:2018年度预计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神调研期间的食宿费,增加的原因是考虑第四次经济普查期间调研、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次数、县域经济监测考核较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预算情况:2018年度公务用车计划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社调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会议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培训费、会议费因不可预见性,没有详细预算,以支出为准,详见结算数据。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1.07万元,按市本级定员定额标准,行政单位1.5万元/年·人(事业单位公有经费标准7000元/年·人),共预算51.07万元/每年(含工会经费、公车补助、小车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大型采购安排,零星采购以支出为准,详见结算数据。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统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统计局

201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