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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旅游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发全市旅游资源、客源市场的普查、评估、调研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市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申报管理全市重大旅游投资项目;指导全市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开发、重点旅游促销活动。
  (四)负责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服务;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点)等级、饭店星级和旅行社审核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的质量和信誉等级初评工作;组织旅行社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技术竞赛、创新创优活动;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五)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旅游市场;受理旅游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行政应诉事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七)严格履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神办发[2016]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职责。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旅游+”战略,组织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

(二)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创建省级旅游特色小镇1个,省级旅游示范村1个,榆林市级旅游示范镇1个,榆林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个。

(三)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抓好石峁—高家堡片区、沿黄旅游带旅游综合开发及红碱淖5A景区创建工作。

(四)完成2015年红碱淖景区扇形广场建设;完成旅游局2018年度各项前期项目。

(五)完成景区A级旅游厕所建设。

(六)完成景区地形图测绘工作。

(七)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的提升我市的知名度。

(八)完成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九)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

(十)根据《神木市税收保障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提供涉税信息,支持、协助税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2个,其中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报账单位。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旅游局机关

2

神木市人文景区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均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16人,其中事业15人,白领派遣人员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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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无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旅游局收入预算总计404.6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926.38万元,原因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2018年旅游局支出预算总计404.6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926.38万元,原因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旅游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4.66万元,支出预算40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0万元,较上年增加43.25万元,主要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58.1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57.95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2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33万元。项目支出223.1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969.63万元,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项目支出的经费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6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92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81.50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拨款的44.85%;较上年增加31.28%,主要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项目支出拨款223.16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拨款的55.15%。较上年减少了89.82%,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2160501)181.5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3.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8.1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1.89万元,主要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2018年将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列入工资福利支出所致。公用经费支出23.3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

(2)旅游宣传(2160504)128.1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95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3)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9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404.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9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9.34万元,主要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2018年将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列入工资福利支出所致。商品和服务支出246.4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958.27万元,其中用于公用经费支出23.3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36万元,主要是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用于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3.16万元,比上年减少1969.63万元,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1)旅游局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289.94万元,基本支出66.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223.16万元。

(2)人文景区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114.72万元,基本支出114.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5万元。

图片1.jpg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72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旅游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98万元,主要是因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所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旅游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