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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神政发(2018)9号)文件精神和神财预发(2018)01号《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镇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现将我镇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 部门预算人员及经费基本情况。

我镇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人口23.95万人,共有4个城区街道办事处,16个社区,21个行政村。2018年12月底我镇行政编制人员58名,实有53人,其中一般公务员31名,事业编制人员114名,经人劳局批准单位聘用人员26名未上编、组织部批准大学生村官35名,年末实有人员275名,未含上级分配我镇各类协管员100名;按在岗分为在职人员230人,离休人员2名、退休人员43名。经有关部门核准,不上卡的各类补助人员有60年代精减11名,遗属补助28名,定期定量及伤残人员2名,下岗再就业421名,聘用社区工作人员180名,镇政府计生办及城区联防治安队零时工勤人员33名,居民小组长500名,原居委会离退人员16名,卫生监督员35名,聘用临时治安防护员516名,村组干部140人,镇政府、4个办事处和16个社区门卫等临时工勤人员52人;镇广电站编制6名,实际上卡11名,其中在职5名,退休6名。总计各类财政供养人员1946名。

全镇现有车辆11辆,其中小轿车3辆(含封山禁牧工作车一辆),其他车辆8辆,主要为装载机及垃圾清运车。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人大的决议。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

3、承担本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管理、治理工作。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及实施工作。

6、加强本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执行财经纪律、政策。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8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党建、计划生育(包括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综治、信访、维稳、卫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畜牧、科普、科技、气象、城市管理、城乡统筹、便民服务、民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脱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今年我镇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717.706万元,按公共预算收入来源: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7.706元(含镇广电站基本支出56.83万元),基本支出合计558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3.59万元,公用经费553.55万元;项目支出2130.566万元。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镇人民政府支出7660.876万元,事业单位镇广电站支出56.8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5.0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2.636万元,农林水支出1193.15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18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115万元,(含项目支出2130.566万元以及其他专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9.37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口径

(一)部门收入预算编制口径

镇政府及所属部门均按全额预算单位编制正常经费预算,人员、车辆等基础数据均以2017年12月底基数为准。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口径

1、基本支出5587.14万元。主要为以下三项:

(1)工资福利支出2184.22万元:按照单位12月底实有在册人数预算和财政部门规定标准预算。镇政府工资支出2141.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84.99万元,津贴补贴及奖金268.69万元,绩效工资276.36万元,工伤和失业保险21.85万元,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379.46万元,三费32.72万元,住房公积金176.99万元;镇广电站工资福利支出43.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3.55万元:按市本级公务费定员定额标准,镇政府1.9万元/人、年,各协管员人员和离退人员公用经费标准0.95万元/人、年,小汽车每年每辆年预算4万元,工会经费2%,60%预算单位标准等预算。镇政府支出547.83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电费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99.2万元,取暖费25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培训费12.5万元,公务接待4.5万元,工会经费34.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31.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镇广电站支出5.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9.37万元:镇政府主要为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60年代精减、三费、住房补贴、遗属补助、伤残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补贴等73.73万元,下岗再就业补助1445.29万元,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及监督员等其他人员补助1322.4万元,均按现行标准据实预算;镇广电站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5万元。 2、项目支出2130.566万元 主要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上级专项资金补助等支出,具体包括以下14项:

(1)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39.6万元。

(2)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1050.06万元。主要包括村干部补贴,小组长补助,村办公费等245.92万,15年以上离任村干部工资29.2万元,2018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23.41万元,主要为村级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支出,以及部分村两委成员补助;2017年税费改革核减追加51.53万元。

(3)政协学习组活动专项经费3万元。

(4)体制定额补助支出结算支出70.8万元。

(5)公益文化及广场活动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娱乐活动,举办小型公益广场晚会和各类宣传活动。该项目年底进行绩效考核,推行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活动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安排活动奖补绩效资金。

(6)市政环卫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四米以下巷道卫生清理及管网改造,临时聘用环卫清运工工资及劳务费,车辆日常维护、维修等。

(7)王和平事件专案组工作经费71.38万元,含去年专项20万元。

(8)2017年核减追加我镇社区文化建设经费和网络维护费等41.1万元。

(9)村级公路养护费26.44万元,含2017年核减追加12.72万元。

(10)刘火庙村爱心超市建设专项经费5.85万元。

(11)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工程质量评估费14.8万元。

(12)美丽乡村建设补助110万元,主要为前王家畔等4个行政村美丽乡村补助资金(含2017年补助资金40万元)。

(13)城镇社区工作经费246.736万元。主要用于镇办16个社区办公经费市本级补助支出64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市本级补助96万元、社区两委工作人员保障经费市本级补助86.304万元。

(14)疑似H7N9疫情补杀补助支出0.8万元。

附:神木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神木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