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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物价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神价发〔2018〕22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物价局的职能包括宏观调控职能、价格管理职能、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和价格服务职能。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市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我市中长期价格改革规划及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我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

(三)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四)负责我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开展价格垄断调查工作;

(五)依法管理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依法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六)依法开展涉纪、涉案、涉税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以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七)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指导价格监测、价格预警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物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意见,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主动适应价格工作新常态,创新价格监管和服务,落实价格改革任务,强化依法治价和作风建设,促进价格工作上水平,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价格调控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四)夯实价格基础工作,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物价局的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神木市物价局

2

神木市物价检查所

3

神木市价格认证中心

4

神木市成本调查监审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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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部门将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物价局2018年收入预算51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72万元。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转退休和无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517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517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6.28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小幅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47.8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33.08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9.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16,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6.28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全年支出预算5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47.8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33.08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9.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16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市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8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33.08万元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79万元;基本工资203.08万元,津贴补贴42.52万元,奖金11.64万元,绩效工资11.2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51.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8万元,失业年金1.09万元,工伤保险2.39万元,住房公积金35.8万元,三费6.43万元,以上支出较上年均增加,原因为人员调资。退休工资8.87万元,三费1.61万元,住房补贴0.79万元,以上支出较上年均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调整到养老办。公用经费共69.13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8.8万元,差旅费14.77万元,工会经费4.54万元,以上支出较上年均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增加,邮电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上支出较上年均无太大增减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拔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物价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会议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培训费性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市物价局机关运行经费共69.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16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神木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神木市物价局 

2018年4月27日